情结的散文(精选25篇)

金沙情结 文/徐顺琴 我出生在金沙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庄里,喝着金沙江的水长大,金沙江是我的母亲。虽然她没有长江一泻千里的气势,没有滚滚黄河的澎湃,没有虎跳峡一跃而跳的壮观,可千百年来,她一直在崇山峻岭间奔腾不息,默默无闻地哺育着沿岸的人民,她是...

情结的散文(精选25篇)

金沙情结

文/徐顺琴

我出生在金沙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庄里,喝着金沙江的水长大,金沙江是我的母亲。虽然她没有长江一泻千里的气势,没有滚滚黄河的澎湃,没有虎跳峡一跃而跳的壮观,可千百年来,她一直在崇山峻岭间奔腾不息,默默无闻地哺育着沿岸的人民,她是一个无私的奉献者,我爱金沙江!

春天的金沙江是恬美的!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你看,初升的朝阳把整条江都染红了,似乎这里的一切都被镀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瞧,整个春天如一条玉带环绕在高山峡谷间,似《小河淌水》里的女子一般安静地向东飘去;岸边的芦苇刚冒出细细的嫩芽,几只鸭子在江里嬉戏,悬崖边上的小野花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出美丽的花朵。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苏轼的《惠崇春江晚景图》,“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芦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你听,鹧鸪叫了,它们又要开始为新的生活忙碌了,他们一会儿在金沙江里捉鱼,一会又跳进芦苇丛里衔草。如果这时你在金沙江边上,你一定会觉得这里也是一幅美不胜收的《春江晚景图》。

夏天的金沙江是一个唱高音的歌唱家。

轰隆隆,轰隆隆……雷神开始大显威风了,紧接着雨姐姐也开始发怒了,豆大的雨点如断线的珠子似地啪嗒啪嗒地打在石板房上,敲在金沙江江面上!这时的金沙江可欢快了,还在老远就听见他咆哮的声音,一会低吟,一会怒吼,然后在拐弯处可看见一条黄色的巨龙从上游飞腾而来。“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不是只有三峡才有的风景,金沙江也有,甚至还比三峡壮观!

秋天的金沙江是洛神。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这是曹植用来形容鄄皇后的,而在这我借用给秋天的金沙江正恰如其分。这时的金沙江少了春天的妖媚,没了夏天的躁动,而多了一份宁静与自然!瞧,江水落了,石头露出来了,岸边的芦花正随风轻轻飘舞。这时光着脚丫踩在光洁的鹅卵石上,泼洒着金沙江水,或者在沙滩上追逐,抑或在漫天的芦花里堆砌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城堡……这是一幅多美的画面啊!再加上白雾的笼罩、夕阳的映衬、青山的点缀,这不正是一个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洛神么。

冬天的金沙江在等待着远方的人儿。

冬天的金沙江不冷!我生活在这里十多年了,每年的冬天都不用穿毛衣。冬天的金沙江不闹腾了,这时站在江边,我们很少能感受到“金沙水拍云崖暖”的气势,感受到的只是是他的沉静与深深的思索。你看,岸边的芦苇枯萎了,鹧鸪也不知飞到哪儿去了,两边的悬崖上光秃秃的,金沙江也不说话了,静静地流向远方!听奶奶说,冬天是金沙江等待爱人的季节,等待是何其的漫长与痛苦啊,我震惊了!问奶奶他要等多久,奶奶说她也不知道。我沉默了,希望这个执着的人早日等到远方的人儿!

金沙江,养育我的母亲!虽然你不及多瑙河秀美,不及伏尔加河多情,没有亚马逊河环绕地球的情怀……但我依然深深地爱着你,爱你的甜美、高音、妩媚、执着、无私,爱你所有的一切!

但见金沙送流水,白云一片去悠悠!

情结天柱山

文/毕海平

人生,就像一座高峰

五月一日,闲得无趣,便随同蒋鲜花、郑阳娇、陈一慧去爬了天柱山。

天柱山,位于安徽省潜山境内,处于长江北岸,第一次北上登山,心情不免有些激动。五月,已入夏。外面正热火朝天,但却丝毫没有消磨我们爬山的意志。

经过几小时的颠簸,终于来到高山脚下。田野间碧绿的菜田,淡淡的香樟味,顿生一种感觉,陶渊明那闲步田间的雅意。

抬头望去,密密麻麻的树,像一帷巨大的幕铺盖着山坡,望不见山顶。高耸的天柱山,就像一根巨大的擎天柱,直入云端。站在这巨人的脚下,才知道以前爬的庐山是那么渺小。

天柱山,不愧被汉武帝尊为“南岳”.等斯山,给人的不仅是一种开阔的视野,而是一种气势磅礴的心境。

李白诗云:“奇峰出奇云,秀木含秀气。清晏皖公山,巉绝称人意。”可谓道出游客的呼声。凡至此者,未登山,则情早已满于心。

登山,不仅仅是一种体力活动,也不是为了看风景,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陶冶,是一种情结。

自古以来,文人骚客,盛爱登山,他们或结伴而行,或孤身前往,或平道而往,或曲路攀行。而登山必至顶峰,山顶乃是他们心中的归宿,是一种人生的挑战与体念。

人生那能处处得意,失意是必然的,也是人生的必要。心情烦闷时,人生低迷时,喜欢结伴,或者一个人,登山山顶,感受自然的豁达胸襟,那么一切的沉浮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今至天柱山,亦如此。觉得此时的自己像是当年的杜甫,诗人当初登山不也道路险阻,但诗人没有屈服,而是直奔峰顶,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一种大胸襟,于是我顿觉鼓舞,直往山攀。

每攀一步,都勾起我无限遐想。林木葱茏,稀落的鸟声,谷口前潜水碧波荡漾,变幻无穷的瑰丽景色。转一个弯,天地一新;上一道岭,风光又异,使人应接不暇。这里雾潮云海,瑰丽壮观,兼具黄山之雄奇、庐山之幽秀。既有奇松怪石、飞瀑流泉,又有峡谷、幽洞、险关、古寨。

置身于天柱山,既能感受到塞北的戈壁、滩石,又能领略到江南的秀丽婉转。他,是一个多情的女子,自古吸引着文人墨客的心,这种发自内心的情结。

情结天柱山,不仅仅是种行为,而是一种归宿,一种心灵的寄托。他的巨臂可以紧紧给你温暖、安全感;他的素手可以轻轻抚摸内心的伤痛。来到此山,一切的烦恼,便像那山头的白云舒展开来。

当年苏轼仕途失意,孤身一人,爬上这天柱山,不同样饱受险道之苦吗?然而诗人并没有退缩,他心中只有峰顶,这其实是一次人生之旅,诗人乃是同生命攀登,登顶后,那轻松畅快的心境,非诗人而无可会之。于是,东坡眷恋起这里的景致,他仿佛听到了天柱山的脉搏和心跳,是奔放的,豪迈的,就像那山下的长江水,浩浩荡荡。

诸如白居易、王安石、黄庭坚等皆至天柱山。他们不是莫名而来,而是带着一份情结。当白居易置身于天柱山,不禁吟出“天柱一峰擎日月,洞门千仞锁云雷”,这是多么的豪壮,动魄人心;当王安石登山天柱山的飞来峰时,不禁写下“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又是多么的雄心壮志,感染了多少沉迷的人们。是天柱山赋予了诗人灵感,他就像一个懂得人心的巨人,高大却那么谦和。

文人们来此,已经不是纯粹的欣赏自然景物,而是在读一种心的呼喊。渐渐地,随着历史的沉淀,这种呼声,已经成了一种情结,一种心的归宿。

是啊,人生,就是一座高峰,爬山,是最磨练心志的。那经过艰难险阻的登顶之乐,是沁人心脾的。于是,像品一杯酒,浓浓的香醇着整个大地;或是像呷一口清泉,淡淡的滋凉着燥热的心入到心田,就成了一种情结,像就一样,越久越香;像泉一样,越清越凉。

情结俄罗斯

文/张一山

故事的开端得从我姥爷说起。

姥爷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第一批飞行员,也是那个时代少有的大学生。那时候一个如我一般初中毕业的孩子就算得上“知识分子”了,可想而知姥爷的大学生身份是何等荣耀!他刚一入伍就备受瞩目,年轻气盛,勇敢过人,不到半年就获得了远赴苏联航校学习的机会。

尽管姥爷现在已经讲不清当年留学的具体细节,但在苏联生活的那段岁月却成为他一生难忘的记忆。他保存着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位与我相像又比我英俊得多的青年与苏联教官的合影,背景是威武雄壮的苏式轰炸机,上面还有些褪落得辨认不清的西里尔字母。这张照片记录着在那个一声“同志”大过天的年代里红旗飘飞天外的壮志豪情!也记录着布尔什维克间真挚的友谊!

故事的过场是由我父亲写下的。父亲一九九二年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后就递交了公派留学的申请。经过漫长的等待,他被俄罗斯喀山大学录取。身为一个学工科的汉子,父亲对于拥有托尔斯泰这样伟大文学家的俄罗斯竟然一无所知,以至于出国前他一度以为自己被“流放”到了深山老林之中,直到踏入了这片神秘的大陆,才感受到她独特的魅力。父亲给我讲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细节:当庞大的俄罗斯被“休克疗法”的经济改革折磨得奄奄一息时,人们竟然还从并不宽裕的工资中抽出三分之一去买歌剧、芭蕾舞的门票,有时甚至甘愿在寒夜中排队只为等一张位置独佳的门票。所谓民族性的对美的欣赏,所谓根深蒂固的对艺术的热爱,正是在物质吃紧的年代中得以窥测的。如此说来,这些被我们称之为“毛子”的人们竟也有了些“忘怀得失,以此自终”的五柳情怀。

故事的余音就由我来弹出罢!很惭愧,我还未涉足过一寸俄罗斯的国土,但文豪们的笔触已经深深牵动了我年轻的心。肖洛霍夫悲悯的视角、屠格涅夫简洁而深刻的批判、普希金的诗者情怀、高尔基理想与浪漫并存的深邃以及托翁临终前的呐喊:“俄罗斯大地上无数的生灵都正在受苦,你们却在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他们都使我感到震撼,让我像风中叶儿一般颤抖;他们又让我感到迷惘,让我像诗人一样忧伤。我无法言明这种忧伤,只能用一首《白桦林》来表达我的感受:

“为什么俄罗斯的白桦林如此喧闹?

为什么手风琴的声音如此动听?

连最后的一片,一片,

唉!也随,也随之飘落……"

文字的力量让我认识了一个模糊而又亲切的俄罗斯,让我禁不住用最纯真最热烈的感情赞叹她的美好,更让我对这片充满人文情感的神秘土地无限向往。

故事讲完了,似乎又未完。我呆呆地立在落地镜前痴想:若干年后,我的儿子或女儿会不会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在中国人的骨血中流淌过一丝比冰还晶莹、比雪更柔美的俄罗斯的情怀?

我的青草情结

文/梅佩佩

一直以来,我与青草之间有着浓浓的情结。

我喜欢青草的味道,淡淡的,朦胧的,带着泥土的气息。漫步在石子路上,我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伸手抚摸一下那正探出芽儿向生命宣战的青草。

如果有神仙的相助,我愿意下辈子变成一株青草,遍及于高山上,岩石下,河畔边。

春天来了,各色花儿漫山遍野,我唯独倾心于那不怎么起眼却实实在在的青草。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对青草有一种久久难以释怀的情结,始终系在心中。

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结呢?

快乐的时候,我一蹦一跳,一路哼歌,于布满草儿的小山坡来来回回,青草明白了我的心,像小舞蹈手在为我尽情地伴舞;忧伤的时候,我抑郁落寞,一路沉默,于布满草儿的小河边徘徊彷徨,青草晓悟了我的心,像小绵羊含着凄凉的泪水和我一样哭泣、悲伤。

我愿意,让她们一毫米、一厘米钻入我的衣服、我的皮肤、我的血液,与我融为一体,让她们用清纯来洗涤我那污浊、自私的心,直到有一天,我也成为一株青草。

学习的时候,疲惫了,我会立马想到窗外校园的青草,随即我又轻松了。

十年寒窗是苦的;校园生活是淡的,但窗外的青草却给我无限的力量。纵然她有枯萎之时,但她已经蓄满了未来的生机以等待来年青春焕发。我们读书不也是一样吗?

春天的日子来临,青草冲芽的时刻到了,到处是嫩嫩绿绿的,我会不情愿地摘下一片,夹在我的日记本里,我只愿她和我一起见证岁月的流逝。

秋天的日子来临,青春枯萎的时刻到了,到处是瘦弱干枯的,我会毫不犹豫地摘下一片,夹在我的日记本里,我愿和她分享过去的欢笑与辛酸。

我喜欢青草的味道。依偎在她的怀抱,我习惯闭上眼睛,感受她的呼吸,脉搏在跳动。青草与我结下了不解的情结。

故乡,不变的情结

文/涛声依旧

故乡,不变的情结

大凡长大的每个人,由于生活的安排,都在外几乎奔波,于是便有了一个新家。而曾经那个生养自己的,留下童年最美好的足迹的那个地方,便有了一个更亲切的名字——故乡。

从此,不论你身处何地,做什么事。不论你是荣耀,还是平凡。即使时空相距千里、万里,但在心里却有个共同的距离。你在这头,故乡在那头!这个距离就是心间的长度!

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也在秦岭的深处。虽没有作家平凹笔下的那种迷人和神奇,更没有多少传说和故事。随着岁月的洗礼,在我心中,故乡却是我心中,增添的的一份眷恋。因为那里的山山水水,那里的乡间小路,还有那里的乡党和自己的老家。

其实,因为幸运的有了份事干,和很多离乡的人比,我就在离家最近的镇上,离家最近。小时候,懵懂无知的我,只知道离开家,走出大山几天,特别想的是自己的家。而慢慢长大,离开的时间也更长了,想念的自然是故乡一切。

然而,故乡和镇上,也是两个天地。就是那条绵延远山深处的道路,自从记事起,每天都会有上上下下的乡党。他们出山,心中有份信念,有份牵挂。他们回山,心中有份希望,有份幸福。因为它在镇上的正北方向,所以放眼望去,故乡依稀很清晰,远山的脚下,那里就是他的影子。

年后,离家的时候也是很长。和更多的人一样,有份理由,因为太忙。曾经在春的脚步走近的时候,还在心中默念着。错过故乡的春天,那是近些年心中的遗憾。所以,走进故乡的这个春天,找回失去的那份美好。因为在今天这个大家都彼此感觉物质生活特别充盈的时代,然而更多的大家反而心中颇不宁静,行走在这个生活的空间,心灵多了份忐忑,多了份喧嚣。其实,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寻找,都在思考。然而,我感觉很少有人找到答案,反而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装进“套子”,看似潇洒漂亮,却要问自己:我真的很幸福吗?那幸福到底是什么呢?这个世界上谁最幸福呢?君不见,假日出外的人多了,朝夕结伴散心的人也更多了,用手机、网络与自己对话的人更多了。

虽然故乡偏僻,还不算很富裕。然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却感觉熟悉亲切。村子依山傍水,沿途,漫山遍野的花香沁人心脾,使人醉迷。大山披上了绿装,一派生机,江山如画。路边的小河,溪流淙淙,那是山泉汇聚而来。掬一口清泉,清爽自然。田间地头,麦苗青青。村子的人,见了过路人,不管是熟悉还是陌生,大老远打个招呼,歇脚喝水,请你随便,乡间自有乡间的乐趣。仰望蓝天,白云朵朵,全然不知你是在天上人间。

上帝就是这样安排,刻意创造的繁华,只是眼前的存在。自然生成的魅力,却是永远的宁静。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今天,因为故乡这个纽带,身在四方的游子,彼此也有了份寄托,相聚是份自然地缘。故乡的群山在祈祷,他的儿女平安腾飞。

故乡,你是游子们永远不变的情结。依偎在你的身旁,那份宁静,那份淳朴,那份永恒,就是幸福!

小院儿情结

文/榜文

小院儿情结

也许老家是农村的缘故,身居喧嚣闹市,却做着一个小院儿梦。

那是一个多么诱人的梦啊!前有溪水潺潺,后有大树成荫,院内花草可人,更有泥土芬芳。独有小院儿成一统,那简直就是一个——“美”!

美梦一直做到不惑之年。在亲戚的帮助下,终于有了一块地,五间房子平地而起,东西厢房的小院儿也告成了。经过一番认真筹划,石榴,桂花,月季,牡丹纷纷来此安了家。

冬去春来,小院儿建成后的第一个春天就要来临了。

初春的天气依然寒冷,而我那憋了一个冬天的心早已躁动不安了:一大早,盯着牡丹看个遍;晚上回来有时九点多,还是不由自主打开院子的灯……

一天,两天,十天,二十天,硬要从枝头寻出春的气息。

寻寻觅觅,望眼欲穿。

在千呼万唤声中,牡丹的花苞终于有所萌动。这已足以让人兴奋让人激动!春的脚步,近了!近了!

如今梦想成真。盛夏的小院儿,已是满目葱绿,繁花点点了。

晚上,沏一壶青茗,拿上一本书,静静地坐在院内的藤椅上,任凉凉的晚风徐徐吹来……

当夜色来临,淡淡的月光洒在院内的花草树木上,你会惊奇地发现,你已置身于一幅美丽的花鸟画中了:画中石榴压弯枝头;泰山石边,薄雾腾起,翠竹穿插其间……

啜茗赏景,情趣渐浓,于这万籁俱寂中,却又传来一种优美的声音:这声音是那样的轻,轻的只有凝神才能听到;这声音是那样的清晰,一个方向,多个方向,争着向你的耳鼓传来;这声音又是那样的动听,任凭任何一个人都能听懂,却又任凭技艺高超的演奏家都难以企及。

闭目倾听,荡涤心灵,忘却自我……

这是大自然的造化,这是来自昆虫们的天籁之音!人间能有几回闻,唯有知者解其音。

夜更浓了,我也醉了,书自然看不得了。

此刻的院子更静了,唯恐谁打扰了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使美妙的演奏戛然而止。

突然,一个扑楞楞的声音传来。灯光下,一只蜻蜓在玻璃窗外飞舞。机灵的小狗闻讯而至。先是观战,不久便忍不住加入进来,与蜻蜓嬉戏在一起……宁静的院子顿时活跃了起来。

……

不知不觉中已是十一点多。妻喊我睡觉,而我仍沉浸在快乐之中。

可爱的小院儿呀,为什么与你能有这么深的情结?这么深的渊源?

百思不得其解后终有所悟:其实,这浓浓的小院儿情结,不就是对大自然的情结吗?!

我的种菜情结

文/朱桂金

多年前,我曾有个梦想:退休后,有一亩三分地,“旧隐躬耕,自食其力”,有二三百平方米的小院,栽上几棵果树,种几畦蔬菜和数棵花卉,养几只鸡鸭。过上那种“桃红柳绿,鸡鸣犬吠,田园茅舍,袅袅炊烟”“陶渊明式”的田园生活。现在看来,这仅是幻想而已。我于1978年转为国家干部,原来的责任田被集体收回,即便回到原籍,也已无地可耕种;住在城里,都是高楼大厦,想寻个几十平方米种果蔬的“别墅”也是很难的事情。

“田园式”生活理想破灭后,我又把种几畦或几棵菜作为一种乐趣和追求。尤为喜种丝瓜。一是种丝瓜占用面积少;二是丝瓜不仅营养丰富,还可以美容、治病;三是丝瓜比较好种植,一般在清明到谷雨期间,10厘米土层的地温在20℃以上,挖个土坑,浇足底水,可直接下种,然后盖上两厘米厚的细面土,10天左右就出苗了。

2009年我迁居市里一小区,在自家储藏室门口两侧种了丝瓜。每天早晚我都会伫立凝望黄绿相间的丝瓜藤,它们不断地生长着,开花结果,每一个细节变化都是那样的令人赏心悦目。看到绿色,那种清新的味道,让我陶醉,忘却生活中的琐碎烦恼之事。

丝瓜采收季节,除了自家食用外,还不时送给邻居家享用,增进了邻里间的友谊和团结。

今年元月份,我又乔迁新居,安顿好家后,我骑着自行车四处寻找种菜的空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四月初的一天,果然找到大约200平方米、多年闲置的生荒地。我和老伴不顾年老体弱,以愚公移山的精神,使出浑身的力气,抡起镐头和铁锹,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累得腰酸腿疼,才整理好地面。然后均匀地分出几块畦垄来,直直溜溜,方方正正,井然有序。谷雨这天,栽种上了丝瓜、芹菜、韭菜、辣椒和茄子,“梦想”又一次实现。

种菜,它带给我的是快乐、充实、满足和希望,更是一种情趣和境界。

我的野花情结

文/鞠雪敏

喜欢花,也常常驻足于花市,对着一株株叶子绿得冒油、花儿开得欲滴的花树入迷;喜欢买花,却因养护不当葬送了一株株花的命运而自责、叹息,虽然花贩告诉过我无数次各类花草的名字、养殖方法及应注意事项,但就是不得要领,于是不得不佩服那些懂花的养花人,他们能熟知各类花草的秉性,由着它们的心意生长。

娇贵的花太累人,还是野花符合我这等懒人的口味。你看,田间地头,那些叫得上名字或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随处可见,他们虽没牡丹的娇媚,也没有兰花的清香,更没有雪莲的珍贵,却能淡然地于生长的地方扎根,远离喧嚣,不高调,用最直白、自然的表情向风告白对他的眷恋,向土地倾诉他的依赖,向阳光雨露表示他的绵绵不休的情爱。野花开得那般从容,曾未想过要引起谁的注意,即便身处山野,不能像花园中的同类受人厚爱,它们也顽强地生长着,开放着,自由于广阔的天地间。

野花是生命力强盛的象征,暴风雨折磨了他们的身躯,却屈服不了坚强的个性,太阳出来了,尽管脸上带着晶莹的泪珠却还要迎风而笑,今年干枯了,明年照样发芽。野花也爱低语,字里行间透露出对生命的热爱,只要心静,自然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又是一年春来到,喜欢那满山遍野的蒲公英、苦菜花、荠菜花,这些柔柔的小精灵,留住了我匆匆行走的脚步。花如我,我如花,渐渐陶醉于花的妩媚中,脚步蹒跚,醉了,醉了,醉倒在春日的田间地头。我与花早已融为了一体,这些小家伙太符合我的秉性了,不争功名,不慕盛誉,默默无闻地开放,却从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春天的追求和对未来的憧憬,在万物争春的季节静静地释放属于自己的风采。

小区的一个古力井盖边窜出了一朵小花,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清洁工人的大扫帚从头上掠过,它没皱一下眉头;一辆轿车从它身边开过,它侥幸躲过了一劫,我不知道,前方还有多少危机在考验着它,敬佩于它的勇气的同时还为它揪着一颗心。这样的情景,年年得见,年年重现,见多了,也就习以为常,逐渐接受了这样的残酷,。

一朵小花来到尘世,其实如人一样都背负着迷茫、屈辱的风险,既然选择了开放,就无悔于自己的人生。简单的植物有着简单的幸福,一朵花的开放,也能灿烂一个春天。

凉皮情结

文/峰岭

凉皮是可爱的食物,尤讨女人的欢心。夏天里一碗凉皮滑下肚,凉凉爽爽,自是惬意。但是在冬天,女孩子们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哧溜哧溜地吸着凉皮,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变成透心凉,看着也着实有趣。

我有很深的凉皮情结。从前在老家,凉皮是阳春白雪,逢年过节或家里来了客人才能吃上。同样是大米,蒸成米饭就没意思了,但加工成凉皮就点石成金了。得头天晚上就泡米,次日一大早磨米浆,自家没石磨的要提好远到别人家磨。然后劈大块木柴,燃起呼呼大火在笼布上蒸。一般是奶奶烧火母亲蒸,呱嗒呱嗒地拉家常和白花花的蒸汽中只听一会儿啪一声响,那是凉皮甩到案板上的声音,一甩就是一摞,一蒸就是大半晌。放凉后切成条,堆一面盆,像一座小山。再备好菠菜、豆芽,以及葱姜蒜花椒酱油醋调成的汁,画龙点睛的油泼辣椒是绝对不能少的。然后一家老少围在一起,哧溜声此起彼伏。串门的、路过的、旁边地里锄草的都会喊来一起吃,一会儿工夫面盆就空了,肚子圆了。打个饱嗝,那个爽啊。

记忆中初遇凉皮是一日被外婆和母亲带着赶集,中午在小饭馆吃的凉皮。那滑爽香辣的感觉是如此深刻美妙,以至于外婆要给我擦嘴,我不让,还说嘴上油油的,好让别人知道我吃过凉皮。我那四五岁孩子的虚荣心,就这样被凉皮激了起来。如今我早已面目沧桑,但依然对凉皮一往情深。

克尔凯郭尔说:“足够奇怪的是,在人生的所有时期中,吸引住一个人的老是相同的东西”。人喜新也恋旧,吃着缕缕凉皮,其实是吃着早已由环境根植在自己生命里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情结。它被我走到哪带到哪,如同拖着自己的影子。有一回我和女儿开玩笑:你哪是我娃,都不爱吃凉皮。她反唇相讥:你哪是我妈,都不爱吃肯德基。她迷恋肯德基不亚于我迷恋凉皮。

近来我对凉皮的感觉有了变化,好些凉皮制作平庸,让其失去了魅力不说,还有更可恶的事情。我们楼下有一家凉皮店,我每周都要去过瘾的。可某日吃着吃着闻到一股味道,那不是食物或调料的味道,而是化学品的很难闻很怪异的气味。突然联想到媒体报道某家蛮有名的凉皮店用塑料布蒸凉皮的事(因为省油),胃里一阵翻滚,恶心了好一阵,以至于落下了后遗症,再吃凉皮时犹犹疑疑的了。一次在一家饭馆要了碗凉皮,跟狗一样先凑在上面闻。老板白了我一眼:闻啥哩?放你的心,我家凉皮没有问题。可我咋隐约觉得还是有味道,吃了两口,又换到附近另一家凉皮店,重点了一份。因为能看到它的操作间里是用布在蒸。

凉皮,本来只是白生生纯洁的大米,现在却不敢这样认为了。我本不是一个讲究的人,可也不太吃凉皮了,为数不多的一个癖好生生地被掐断了。有时会想,什么时候有时间了自己蒸凉皮算了。可是,就算我能蒸出没有怪味的凉皮,我也不能去掉馒头里的增白剂、蔬菜里的农药,豆子里的转基因、肉里的瘦肉精……这样一想,竟悲观起来了。

怀旧情结

文/王友明

自从我辍学后走向社会,步入军营,转业地方,退休闲置,至今已半个世纪。当步入老年人行列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不光是我,其实每个老年人都有怀旧情结。回首逝去的岁月,往昔的激情、理想、憧憬、风发的意气和对荣光的渴望已烟消云散,却要想方设法把过往融入已构筑好的精神家园,传承后世。这个精神家园的宝盒内藏着许多温暖的体验、记忆和情结。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轻轻拂去流光碎影中的纤尘,收藏心底,从中得到极大的快乐和慰藉。

也难怪,年轻时,疲于安身立命,以及世事的攘扰,而无暇顾及怀旧。当年岁渐长,于晨昏之际或闲适之余,自然会再现流淌的时光和岁月。争强好胜的年华已经过去,是非曲直的刻度也已更加精准,曾经眼里的暴风骤雨也已化作了和风细雨和天边的那一抹彩霞。现在,用一种淡然的心态重新审视自己的一切,便会更加客观与公允。如果当年做对了,自然是一种美好的回味;如果当年的言行多有不妥以致于过错,定会心生懊悔与愧疚,思量如何扬善补过,完善自我,升华人生;对亲友故旧交往的依恋,那一份亲情和友情,那一份曾经对自己的帮扶或自己曾经的付出,至今仍然使人怦然心动与珍视,就像一枚香甜久远的奶糖,使人享用终生。

生活,其实就像电视剧《篱笆·女人和狗》主题曲《苦乐年华》所唱的:“生活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生活是一根线,也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呀;生活是一条路,怎能没有坑坑洼洼;生活是一杯酒,饱含着人生酸甜苦辣;生活像七彩缎,那也是一幅难描的画;生活是一片霞,却又常把那寒风苦雨洒呀;生活是一条藤,总结着几颗苦涩的瓜;生活是一首歌,吟唱着人生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闲暇之时,我经常到临汾古城公园散步,非常欣赏园内的那些老磨盘,它经年累月地执着守候在那里,吸纳着阳光也吸纳着月色,承接着雨露也承接着雪花,无声地铭记着岁月的苦乐年华。我特别喜欢旁若无人地像一尊雕塑,坐在老磨盘上,微笑着怀想或久远或新近的人和事,把老磨盘当成知己。我知道,满脸的皱纹,已经可以和那些老磨盘匹配,可我愿意把皱纹看成是一朵美丽的花,让它盛开在心扉,永远不会衰败!

怀旧,其实是一种情怀,既可以是一张老照片,又可以是一本老日记;既可以是一个老场景,又可以是一首老歌曲;既可以是一段陈年事,又可以是一位故交人。

怀旧,其实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情愫。之所以在经过岁月淘洗之后仍历久弥新,并非由于其本身具有多大的魅力,而是过往岁月能给人以沉思的素材,使人于经历过和正在经历的某种或平淡或辉煌或闲静的变动过程中,触发人生的感悟,汲取生活的经验,体认生命的意义,获得前行的动力。

岁月如河流,淌过风霜雪雨,淌过阳光阴霾,淌过痛苦欢乐,淌过爱恨情仇……在人生漫漫的征途中,无论经历过什么样的荣耀和屈辱,成功和失败,昨天的那一页必将翻过去,崭新的一页会摆在我们面前。过去的就过去了,时光永远不会倒流,只有留存在记忆深处的东西才是永恒的。因而,每每朋友相聚,酒酣耳热之际,总会怀念过往:童年的天真,青年的彷徨,中年的拼搏,老年的闲静……

岁月是深邃的,犹如一条长长的林荫道,高大密集的树木,就像一把伞给人生带来荫护。任凭阳光暴晒,行走在林荫道上,会顿感心旷神怡。每当雨后,我都乐意漫步于林荫小道,倾听风吹树叶的飒飒。那种春蚕嚼丝般的沙沙作响,还有那挂满珠翠的绿叶嘀嗒嘀嗒的声音,真好似生命的节奏,自然的鼓点。尽管岁月的苍桑已在我的脸上刻下了缕缕印迹,此刻,我的心中却充满活力与激情。

有人说:“只有经过时间发酵的东西,才是好的东西。”我赞同这句话。我向来是一个怀旧情结极重的人,常常在不经意间,触景生情,勾起对往事的回忆:飘雨时候,一个人撑着伞,漫无目的地走着,许多往事会涌现脑海;幽静庭院,一杯白开水,几张报纸,便会酿成一片浓郁的记忆情怀;明亮月夜,沐浴着月光的清辉,吟诵几首古诗,便会与古人一同享受追思的静谧;倚依窗前,任微风吹拂,看花开花落,便会放飞思绪,遥想当年;台灯之下,翻阅昔日着作,咀嚼生活的真味,便会回窥过去,感念生活,体认生命……即便是演唱会上的一首歌,电视剧中的一个镜头,宴席间的一句不经意的话,都会把我拉回到那段久远的时光里,沉浸其中,有时开怀大笑,有时感伤落泪。往往是或开怀或感伤过后,便是激动,还有一缕亲切与幸福。

春去夏来,秋走冬至,潮起潮落,日落日出,月圆月缺,燕来燕往,花开花谢,草长瓜熟……一切的一切,就是这样循环往复。长此以往,积淀下来,便有了许许多多的旧事,许许多多的记忆,时常忆想,不知不觉中,就会丰富人生的经验与感悟。

的确,怀旧,作为一种正常甚至健康的状态,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可以调整心态,返朴归真;可以认识自我,宣泄情感;可以追根溯源,学会感恩;可以总结经验,激励人生。当年杜甫写下“结欢随过隙,怀旧益沾巾”诗句的时候,不是更深刻地认识了自己,梳理了心情,宣泄了忧伤吗?!所以,我热衷于怀旧,喜欢那种古朴而又纯真的感觉,喜欢那种感伤而又甜蜜的独有情怀。

多年来,我怀旧的结果,是增加了现实感,注重活在当下,感恩时代,感知幸福。尤其是含饴弄孙之时,我更懂得拥有“天伦之乐”的幸福与温馨!

布衣情结

文/吴毓

每年10月,花园内一棵棵桂花树枝上大片大片浓郁奔放的花香令人陶醉,眼下艳香的桂花早已洒落一地而衰败下去,令人痛心。花儿是经不住时间消磨的,天气渐渐转冷了,闲来我走进街边的女人街,在层层叠叠的衣架前,我寻寻觅觅,一件纯白的棉布质料长袖衫让我眼睛一亮。

曾买过一些棉布衣衫,柔软逸爽,休闲松散,给肌肤一种舒适的感觉。纯棉衣料由于没有经过复杂的科技混合添加,会让人想起田野里朵朵雪白的棉花带着阳光的气息,泥土的芬芳,天然至纯的清爽和纯洁,于是自然而然对纯棉织物爱不释手,一块花布扎头巾,一条秀丽绵绸围脖,一款贴身棉睡衣,一袭棉麻长裙,已被人遗忘的小方手帕等等,触摸着绵软的布帛,让人心底总有一种返朴的舒爽和通透。

商铺的衣架上陈列出许多并不挺括的休闲式的棉质衣衫,长袖、中袖、短袖、七分袖,还有各色棉布裤裙等。我拿起一件雪白纯棉长袖试穿着,尖突方领,前胸波纹的皱褶,大袖管,感觉时尚,清丽又大方,人一下精神许多,纯美大方。身边有位大妈也为女儿选中这件白衬衣,她说在美国的女儿喜欢穿棉布衣,而中国的棉布比美国似乎更纯质更价廉。大妈拿着女儿的旧衬衣比试来比试去,在款型“XL”还是“XXL”之间踌躇不定,我于是按着大妈的描述选定了“XL”,我和大妈各得其所地买回了棉布衬衣。

时尚是一种颠覆,喜欢棉质布衣或是时尚也罢,怀旧也罢,返璞归真也罢,在更多的含高科技混合加工而成的化纤织物花枝招展中,一款质朴天然的布帛衣衫会突现另一种俏丽和时尚而博得更多青春靓女和各年龄层女士的青睐。记得我的花样年华,也正值十年“文革”时,那也是布衣时代,的确良料算是很稀有的,刚踏上工作岗位时,我亲自缝纫了一件黑白细条棉布短袖,晚上穿上它去看电影,骑车回家时,不料车后座上猛地跳上一位男青年,我惊恐中下车,他非说要和我交个朋友,吓得我一溜烟飞驰而去。也许穿着棉布衣衫的我以纯洁清丽而吸引了他,让他这样铤而走险。诚然一款素朴妥帖的纯棉衣衫,落落大方,使文静的更文静,而纯情的更纯情。

现代人喜欢一款纯棉,是为了追求自然质朴的纯粹。如果说花艳俊俏的锦衣华服如鲜花般扮靓了这个都市,那么纯纯素雅的布衣犹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更夺人眼球,打动人心。而我固执地喜欢一款温软的棉质布衣,只为紧紧留守住心底里那一方净土。

蟋蟀情结

文/如水斋主

前些日子一个朋友送给我一只蟋蟀,北京人叫蛐蛐儿,连带还送给我一个陶制的蛐蛐儿罐,通体黑色的花纹古朴清雅。这个朋友也是在城墙根长大的,他的家在朝阳门,距离我小时候住的建国门很近,如今我们都住在望京。说起小时候的事情,我们都有共同的感受。他的家里阳台上放了几十个蛐蛐儿罐,房梁上吊着很多鸟笼子。这位朋友姓金,回民,一口地道的京腔,一看就是一位老北京。从小在北京墙根胡同长大的朋友,比我小几岁,强健的身体,一副北京爷的劲头。

我把蛐蛐儿放在客厅里,每天小心伺候着,除了必要的水之外,还换着花样供给它青豆、胡萝卜、白薯。小小蛐蛐儿在我的房间里安了家。黑夜降临的时候,便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叫。躺在床上,听着叫声,我的思绪飘向遥远的童年时光。每年的“处暑”一到,傍晚时分,城墙根的草丛中、砖头瓦片底下,便会传来蛐蛐儿的鸣叫。我和伙伴轻轻地走近,在月光的照耀下,翻动砖头,伴随着泥土的芳香,可见一只蛐蛐儿振翅高唱着,我用两只手快速叩下,大多时候它瞬间跳开,一跳再跳的逃跑了。偶尔,我再一次扣下去,小小的蛐蛐儿便被我双手罩着,小心地把它拢在手心里,放在蛐蛐儿罐中,拿回家养起来。偶尔拿出来和别的孩子的蛐蛐儿斗斗,我的蛐蛐儿如果败了,便赶快收兵,唯恐被咬伤恢复不过来,大多时候我只是独自欣赏。每当夜晚躺在床上,听着我的蛐蛐儿和屋外墙角草丛的蛐蛐儿形成合唱,它们用最原生态的歌声,在寂静的夜晚,合奏一曲天籁,唱给我听。正像白居易在《夜坐》诗中描写的:“斜夜入前楹,迢迢夜坐情,梧桐上阶影,蟋蟀近窗前”。

长大以后我漂泊四方,深秋的夜晚,每当我听到蛐蛐儿叫,便会生出一缕乡愁。蛐蛐儿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留下一片美好。正如乔晓扬在他的文章中写到:“不错,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那里唱歌,在我这里唱歌,歌声使人想起了童年,刻竹做笼,呼灯篱落,母亲唤我们加衣服……”

如今的蛐蛐已经没有人玩了,无数的人都徜徉在网游或电游,还有至今我都说不出来的游戏。听说秋天还有蟋蟀市场,逗留的人群大多是两鬓斑白,最年轻的也有40多岁。“逝者如斯夫”,蟋蟀已经退出了时代的旋律,然而退出也有曾经刻骨铭心的美好,只是由于时代的变迁,后人无法体会它的美好而已。现代的喧闹和物质生活的丰富,已经没有几个人去体会那单纯的、近于忘我的快乐。更绝的是蟋蟀已经进入了金钱的时代,前几天在电视上,我看到一个节目,一个老北京人,每年入秋就到野外去抓蟋蟀,他很识货,在蟋蟀市场上,一只精品的蟋蟀竟以5000元的价格成交。真是现代人已经进入一个只认钱的时代了。过去单纯的赏玩蟋蟀已是“晋代衣冠成古丘”。

两千年前,蟋蟀的赏玩就在《诗经》——《豳风·七月》,描写农民四季的劳作,以蟋蟀衬托他们的辛苦,不如虫豸:“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在我床下。”如今已是正月,我且让它“在户”,我把它放在客厅,入夜的一声声鸣叫,伴我入眠。“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听着蟋蟀的鸣叫,我又进入了童年的梦乡。

儿子的爱车情结

文/李慧霞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钱人越来越多,有车的人就更多了。走在街上,只觉得道路一天比一天拥挤。别人有钱就买车,本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是这些车子挡了我的路,自然也就引起了儿子的注意。每天上学放学的路上,儿子坐在我的电动车上看别人的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不停地发出感叹。

一开始,儿子只是看着车子跑来跑去:看得多了,便开始给车子们分类。不过,儿子分类的标准很特别,不是按车牌分,也不是按车型分,更不是按颜色分,而是——车子的“表情”。你也许会觉得奇怪:车子哪来的表情?第一次听儿子这么说,我也很奇怪,可听多了,自然而然也注意看一看,发现儿子没有说谎,车子的确有表情。

你看,那两盏大灯不就是一双大眼睛吗?车前的散热器隔栅和缓冲期分别是它的鼻子和嘴巴,那块亮堂堂的挡风玻璃自然就是车子的脸了。各种车型中的这些部件形态、位置各异,组合出来的表情自然也就不同了。儿子通过长期的观察,将它们分为“笑脸”和“哭脸”两大类,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你如果不信,就到大街上去瞧瞧吧!我家儿子说了,他就喜欢笑脸类型的,你呢?

自从瞄上车子以后,儿子的注意力就一直被它们所吸引,分了表情之后便开始注意车牌了。孩子的记忆力是惊人的,只要见过或听说过的车牌标志就忘不了。只要走在路上,儿子便在我耳边数着:“一辆奥迪车过去了!”“一连三辆宝马!”“哇塞,那是一辆法拉利跑车!”……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边车子的增多,儿子又有了新的想法。“妈妈,那辆标志越野车真给力,我喜欢!”“妈妈,这辆白色的大众车真漂亮!”“如果我有一辆车的话,一定得是蓝色的!”……直到有一天,他叫嚷了几声之后突然安静了下来,过了好半天,才冒出一句:“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感觉一定很好。”我觉得很奇怪,问:“难道你没有坐过吗?”他低声答道:“坐别人的车多没意思。”

哦,我明白了,儿子是想坐我们自己家的车——希望家里买车了!

风姿摇曳,旗袍情结

文/倚窗.听雨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一个女子的美丽不仅仅是天生的丽质,衣着的搭配,发型的考究也起着不可磨灭的功劳。看过电视剧《旗袍》以后,没有被里面英勇机智又惊险的故事所感动,更多的是喜欢女主人那变化万千的旗袍,特别是那身让萍露千娇百媚的九凤旗袍。那质地,那做工,精致到极点。浑身被九条凤凰缠绕着,焕发着贵族的荣光。据说,那是乾隆的爱妃香妃,光绪的珍妃穿过的。

于是,莫名的爱上了关萍露,只为那每次出现的不同款式的旗袍。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旗袍,结婚的时候,放弃了婚纱,执意穿上红色的带凤旗袍。与同事们的婚礼相比,我显得有点古老而又沉静,缺乏现代的美感。不过,父母确是很喜欢我的婚礼服,他们觉得红色旗袍喜庆,也更能代表东方女子的美。

我真正的旗袍情结缘于三十年代的故事,每次看到旧上海的有关影片,不自觉的被剧中人物的形形色色的旗袍所牵引,从腰划分,把女子的身材按黄金分割点展开,妩媚动人,女人味十足。旗袍是一种很怪的服饰,无论穿在好女人身上还是坏女人身上,都是一种极致。大家闺秀穿上,清澈秀丽,气质高贵;交际花穿上,风姿妩媚,勾人魂魄。所以,它也是大雅大俗之物。

喜欢旗袍,喜欢穿着旗袍的女子,觉得那一撩发,一投足,韵味十足,把一个女人的美淋漓至尽的展现出来了。有人说,旗袍是诱惑的,是性感的,是一种含蓄而忧郁的美。穿上它,必须坐得正,走得直,身材要恰到好处,曲线分明,不胖不瘦。所以,穿上旗袍的女子一定是忧郁而诱惑的。

陈数被誉为穿上旗袍最美的女人,她的《倾城之恋》把一个成熟女人的风韵刻画的栩栩如生,三十年代的旧上海,落寞的贵族家庭小姐,高傲的气质总是通过那一身身考究的旗袍展现出来。张爱玲的小说,盛行着旗袍时代,无论是《半生缘》还是《色戒》,我们无不为女主人那丝缎的旗袍而惊讶,这个性感的服饰底下潜藏着一颗颗难言的寂寞,一种忧郁的美。

高高的领子,恰到好处将脖子收紧,浑圆细颈,柔媚性感;有弧度的衣身,尽展女人的风情;膝盖以下侧面裸露,细长的小腿轻轻摇摆,缓缓而行。张弛有度,含蓄与开放交接。这就是旗袍带给女人的美丽。

读雪小禅的《青花瓷》,“青花瓷中最难烧制的釉色是天青色。传说,只有在雨过天晴时才能烧出真正的天青色的瓷器。天青色,是无法自己出现的,它必须耐心地等待一场不知何时会降临的雨,等待多久呢?天知道!也许要等待很久很久,才能够在积云散去的朗朗晴空以天青的颜色出现,它轻婉地出现在天边,淡淡的青,蘸一角天色,染了这白……那么,日复一日烧制着瓷器的人,要等多久才能在釉色成形的时候遇上雨过天晴呢?”喜欢青花,爱上了青花旗袍,总会遐想:这里面也许还会穿出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青花旗袍,爱情的味道。

今年夏天,和女儿闲逛,进了一家旗袍店,形形色色的旗袍花型和色泽让我眼花缭乱,终于,目光被锁定在一款青花旗袍上,穿上试试,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大小刚合适。于是,就买下了它。

喜欢旗袍,自然收藏了好几件旗袍,不同的款式,不同的颜色花型,觉得即便不穿放在柜子里,也是一种视觉享受。于是,家里的柜子里放了我好几件旗袍。有时候在冬天,拿出来看看也觉得很美。

习惯在初夏或者浅秋的黄昏,穿上青花旗袍,静坐湖边的茶亭,抿一口香茗,看天边夕阳余晖,仿佛觉得自己在演绎一场只有自己才懂得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一种记忆在永恒,那便是消失的年代那段旗袍的风韵。

黄瓜情结

文/孙伟

记得才当兵那会,每人每天的伙食费用很低,只有一块六毛二分钱。为了搞好后勤保障,让战士们吃饱吃好,从部队的军区机关,直至基层连队,都想尽办法改善伙食。为此,军区机关还组织开展了“用好一块六毛二”大讨论。营部组织笔杆子撰写的《巧媳调众口》一文,参加军区征文比赛,还获得了三等奖。

然而,任凭连队怎么谋划想办法改善伙食,但是伙食费用毕竟很低,纸上谈兵的事情最终还是改变不了现实的困难。战士们平素训练强度很高,又大多正处在长身体阶段,营养根本跟不上。连队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从团部开会回来的指导员,神神秘秘地召集连队排以上干部开会。原来,指导员看中了部队营房改建以后的一块空地。经过讨论,连队决定,大家利用休息时间,把那块空地整理好。当时也正是种菜的季节,种一些时令蔬菜,补给连队伙食。

伙食虽然差了点,但是,绝对不缺少战斗力。全连上下,利用休息时间,用手中仅有的战备镐和战备锹,铲、刨结合,空手的战士,甚至是手脚并用,硬是把板结的土地彻底翻个身。捡拾掉瓦砾,平整好土地。然后,按照种植规划,分成数块小畦。每一块地之间,筑有供种菜浇水、施肥用的田垄。不看别的,就这些田垄,简直可以堪称为工艺品。把军人直线加方块的风格体现得淋漓尽致。所有田垄全部是用土拍打成形的,上面宽一砖长,底部宽两砖长的梯形结构,棱角分明,表面平整光滑。这些看似教条的做法,其实都蕴含着连队培养锻炼战士一丝不苟工作作风的苦心。用老兵们经常调侃的话说:在部队除了男女军人的性别不能统一和每个人体型的高矮胖瘦不能统一,其它,应该都要统一。这样的部队,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紧接着,连队买来一些菜种和一些秧苗,栽的栽;种的种。并指定专人管理菜园,战士们也是利用点滴时间,到菜地帮助浇水、除草、施肥。每当看到种下的菜种长出新苗,都高兴得像是获了奖一样。

当年的夏训拉开帷幕,连队经常走出部队大院,到野外进行战术训练。一天下午,战士们刚结束单兵战术演练,汗如雨下,随身携带的军用水壶,早已经见底。正在饥渴难耐。忽然有战士喊:“副连长送黄瓜来了。”原来,副连长和炊事班的战士,骑着三轮车拉着一大桶凉开水和从连队菜地采摘的已经冲洗干净的新鲜黄瓜,来训练场做后勤保障补给。大家每人领到一根黄瓜。我拿着碧绿鲜嫩的黄瓜,那瓜皮上细细的毛刺还在,顺手一抹,软软的从手心的皮肤上滑过。许多战士已经迫不及待吃了起来。我把手中黄瓜折为两节,将其中一节投入口中,轻轻一咬,清脆甜美的味道顺着舌尖的味蕾向五脏六腑渗透,那份鲜美甘甜至今让我回味。

当年,连队的菜地收成颇丰。除了供应连队日常生活,也经常分送一些给兄弟连队。最多的一次,采摘有百十来斤。除了连队做菜,黄瓜成了战士们日常最喜欢的“水果”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连队战友相遇,还会说起当年连队的菜地,说起那令人难忘的可口黄瓜。

我的“春晚” 情结

文/林兴亮

一年一度的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从1983年开始,至今已经历了33个除夕之夜了,猴年的春晚在企盼中又将拉开大幕。

说起来还挺好笑的,想当年,我虽然工资收入很低,却喜欢赶时髦。上世纪80年代初,家里有电视机的人家非常少,为了“摆阔”,我居然节衣缩食,东借西凑,凑足了329元,买回了一台14英寸的全频道黑白电视机。当时,在我们这种小县城的商店,压根儿就见不着电视机,但我还是花了4.97元,买了一瓶“补酒”,托关系从上海买到了这台“家用高档电器”。恰巧,央视春晚也在这一年的除夕之夜诞生了。风风雨雨33年,我搬了5次家,换了6台电视机,兴趣爱好也变了好几回,但唯独春晚年年看,年年不变。不管你承不承认,春晚已成为了中国人欢庆新年的新民俗,成为除夕守岁的一道文化风景。

但是,近年来,春晚却屡遭指责,甚至有人撰文呼吁,封杀春晚。我拜读了不少这方面的文章,总觉得许多批评言过其实了。春晚受冤了!依我所见,这就像80年代初,我拥有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便兴奋不已,而如今,看着客厅里电视墙上挂着的那台32寸液晶彩电,还觉得太小、太没气魄是一样的道理,那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眼光高了,胃口大了,要求也就高了。

说实话,处在一个娱乐多元的时代,靠一台节目让举国兴奋、津津乐道的日子不会再有了。事实上也是没有任何一个节目是能够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这也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吧,像我就不太喜欢身子扭来扭去、像背书似的通俗唱法,但自然有年轻人喜欢呀。

所以,作为观众也应该有一颗平常心,要把心态放平和些,设身处地想想编导们的难处,平心静气地想想千家万户团聚时演职员们付出的辛苦,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指责。

至于主办者嘛,年年兴师动众去搞什么收视率、满意率的调查,我看也大为不必。反正约定俗成的春晚,国人不能不看,看后又觉得不尽人意,这就是近来不断重复的现实。你去调查有多少人收看,有多少人满意,是不会有什么积极意义的。

可以说,不管今后春晚怎么办,她都始终会面临着众口难调而又必须尽可能适宜众人的两难境地的。当然,我们还是希望春晚的编导们,能不断开拓思路、大胆创新,贴近生活、关注民生,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力争把春晚办得更好些、更丰富多彩些。

过年的情结

文/姚良建

时光飞逝,四季匆匆,不觉又是一年新春到。

儿时过年,感觉特别欢愉和新鲜。一进腊月,大人们便开始起早贪黑地忙碌起来,杀鸡宰羊、煮肉蒸馍、做年糕、挂灯吊彩、请神扫房……孩子们也不能袖手旁观一边闲着,放学回家书包一扔就得抱柴烧火,给父母打打下手。虽然累点但快乐无比,不仅能饱餐自家做的滑爽嫩香的豆腐脑,大快朵颐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的肉,还能享受平时很少吃的白面馍、枣花卷、豆包之类。当然,娘也会把豆腐渣蒸成饼子,用干白菜、豆腐做馅儿包成黑面包子,在头过年的那些天里吃。虽然没多少油腥儿,但无论如何不再是一日三餐窝头就咸菜了,心里那叫美呀。

腊月的晚上通常睡得比较晚,爹娘要把一年的收入细细盘点。看看该如何花销?过年了给老人置点啥?孩子们的压岁钱给多少?这些都得提前计划,精打细算。常常听着父母讨论着如何开销,自己就不知不觉幸福地进入了梦乡。一觉醒来,常看到娘还在昏黄的灯光下纳鞋底、缝衣裳、钉扣子,飞针走线赶制一家老小过年的穿戴。

除夕之夜,吃过期盼了一年的肉饺子,就一溜烟跑到只有过年路灯才亮的街上。此时小伙伴们不约而同地都出来了。

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大年初一了,一家人早早起来,要先给祖母及大伯大娘叔叔婶子们磕头,再一大家人一块儿去给长辈和乡亲们拜年,当然都会给一些花生、糖果、玩具或三五毛的压岁钱,我们往往高兴得欢天喜地!孩子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地穿着新衣裳,戴着新帽子欢蹦乱跳,连呼带叫地跟在大人后面奔跑着,嬉闹着……有一年春节,伙伴们都是上下一色的新衣裳。

在城里呆久了,便渐渐淡漠了许多乡事乡情,然而对于家乡过年的情景却历历在目,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愫。那浓浓的年味,那红红的灯火,还有乡村里特有的热闹与喜庆,想起来总会让人牵肠挂肚、魂不守舍。记忆里,儿时的过年不单是穿新衣、戴新帽、吃饺子……还有乡下传统而隆重的拜年风俗。新年这天一大早,街上成群结队、说说笑笑、浩浩荡荡、挨家串户的“走节”队伍很是热闹和壮观,这在钢筋水泥铸就的城市里是很难见到的。

时光如梭,岁月悠悠。我苦难一生的父辈们大都已作古,再也无法享受到如今芝麻开花节节高的生活。昔日的小伙伴也都到了“不惑之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衣食住行在不断地改变和提高。现在的村里人也和城里人一样,快快乐乐掏出积攒的票子或潇潇洒洒地用卡一划,想买啥就可买啥!看着大街小巷到处喜庆祥和、红红火火,集市上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的时尚年货和人们脸上荡漾的喜悦,听着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与欢快舒畅的“迎春乐”,处处洋溢着美满和富足,流淌着幸福与欢乐……

春节,是岁月的一个驿站,无论山高水长,路途多么遥远,漂泊的游子千里迢迢总要赶回故乡,让孤寂的心灵安享家的温暖;让久违的亲情、友情和爱情得以团圆。春节,是一个永远都无法解开的结,它牵连着我们的一世一生。

雨中情结

文/若离

喜欢下雨,喜欢撑着伞漫无目的地行走,喜欢在雨中搜索长长的记忆。

迎面的春风还有丝凉意,树梢扬动着新绿,清新的空气里弥漫着细雨的风情,烟雨如梦。记忆的碎片化成遐想的羽翼飞向童年,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和那些随着火柴燃烧的儿时回忆,那份最初的悸动和那些年少的梦想,简简单单的快乐,浅浅淡淡的困惑,慢慢的慢慢的,烛香燃尽灵犀,无可奈何任花落去。

春日的雨千丝万缕,浸润着淡淡的惆怅,走在雨水溅湿的街道,任由思绪在雨中延伸。茫茫无涯的人生,多少青春的花朵从未绽放;情感欲望的旅程,多少盛开的希望渐渐凋零。心事一天一天在心中叠起,空白繁华的城市,灯红酒绿的诱惑,尘世的纷扰,动情的重生,一次又一次在雨里模糊了自己的模样。

雨极有韵致的敲打着头顶的伞,淅淅沥沥地触碰着心底柔软的痛。过往的遗憾总会在生命的岔口留一处完美的风景,藏在尘封的书页里,于是,我的心不再完全属于自己。多少激情淡漠远去,多少柔情透过黑白底片定格在感伤的诗歌中,在晨曦与深夜的更迭里散发着思念的芬芳,因为爱过而珍惜。

急雨来临,雨水顺着玻璃窗由上至下尽情流淌,扶摇思绪的巨浪乘风而至。“如果我爱你/绝不攀援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舒婷的诗让我心中涌出无限的感激。临窗的位置,捧一杯热咖啡,点一份提拉米苏,低柔的音乐伴着窗外的雨声,心为雨敞开,人生的得失伴着舌尖的甜润,展卷安然。当青春不再,是否依然忆起生命的美好,是否依然为心甘情愿而高歌。

雨里总有拥挤的记忆,过去与未来仿佛就相隔在这长长的雨季。走过一个雨天,期盼下一个雨天来安抚浮躁的心灵,求得宁静致远的境界;走过一个雨季,渴望下一个雨季来分享愉悦的感动,刻意去镌刻深深的眷恋。我一直都记得,阳光总在风雨后!

春茶是一种情结

文/王世虎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虽说初春总让人有几分倦意,但早已按捺不住跃跃欲试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期盼着雨前的新茶上市,让春茶的清香唤醒我沉睡已久的生机勃勃。

三月,又到春茶飘香时,何不一起喝茶去?

自古以来,茶都被喻为圣洁高雅之物。所谓春茶,即越冬后茶树第一次萌发的芽叶采制而成的茶叶。经过一整个寒冬的营养积累,春茶不仅色泽翠绿,叶质柔软鲜嫩,而且营养丰富,沏出来的茶水格外清香爽口。

小时候,生活在秦岭的农村,庄园里每家每户都种有茶树,人人皆爱喝春茶。屋前便有几亩茶园,父亲视之为至宝,像疼爱子女一般悉心照料,呵护有加。俗话说:“雨前雨后采茶忙,嫩绿新抽一寸香”,意为清明节后谷雨前是采摘春茶的最佳时机。因此每到清明节前后,母亲就兴奋地进园采摘春茶。金黄色的阳光下,山野的清晨格外曼妙多姿,五彩斑斓的花儿星星点点装饰着,整座山,除了高处是苍翠的树木,山腰全是一茬茬的茶树,远远望去,就像一条条碧绿的腰带。春茶,经过春雨的滋润后,愈加的萌发、吐绿,鲜嫩滴翠的色泽在老叶的衬托下,尽显青春活力。母亲头戴斗笠,背着茶篓,灵巧的双手在茶树顶端轻盈地上下飞舞,就似一幅清新靓丽的山水画。不一会儿,竹篓里就盛满了嫩绿匀称的新芽。

晚上,父亲坐在灶膛烧火,母亲则站在灶台前炒茶。炒茶时,火候十分重要,要控制适当,如果过高,茶叶会出现焦边,产生焦味,有损品质;火力过低,茶叶容易出现红梗,也会影响品质。母亲不停地翻动着茶叶,只听见锅里噼里啪啦作响,浓浓的茶香瞬间便弥漫了整个院子,将乡村的春夜侵染得浓郁而又令人沉醉。

通过采芽、杀青、揉捻、烘干等一系列的制作环节后,母亲炒出来的春茶又香又嫩,而且保持了原汁原味,是现代器械所无法比拟的。忙完后,用沸腾的山泉水冲泡那一芽芽新绿,看着一芽芽新绿在水中上下翻动,轻柔地舒展,缓缓地落入杯底,泉水由无色渐渐变成了淡淡的绿色,茶香袅袅从杯中散发出来,慢慢从雾气中向外漫溢,逐渐氤氲出清香的味道。那一刻,闻到的不仅是茶香,而是整个春天的气息。茶好了,轻轻抿一口,清香宜人,沁人心脾,仿佛整个春天都进入了身体,让浮躁的心变得和春天一样透澈、清明。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大城市工作,虽说也喝过许多价格不菲的高档茶,但总觉得没有自家手工制作的茶香,因为那片片让我魂牵梦萦的茶叶里,倾注着父母辛勤的汗水和朴质的爱啊!

如今,城市的大街小巷充斥满了形形色色的茶馆,然而,在这种充斥着时尚气息的现代“谈判会所”理,茶早已失去了其原有的味道,哪还有半点“品”的心情。心中常常设想着这样的场景:在清澈的小河边,微风徐徐,杨柳拂面,叫上三五好友,一张方桌,一壶清茶,大家随意而坐,一边品茶,一边谈笑,清除烦恼忧虑,心灵复归宁静。哪怕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地坐着,也是件多么惬意的事啊!可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还有多少人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茶所传递出的人生哲理呢?

人常说,喝茶要讲茶道。其实,对于我等凡夫俗子,不懂茶道又何妨?品茶如同品味人生,茶是汲取天地精华而孕育的灵物,小小的叶片在经过了风吹雨打、霜寒雪冻后,方能孕育出奇特的芳香。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没有谁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我们怀着一颗对生命和大自然的感恩之心,不去刻意计较生活中的得失,活得真实、活得淳朴、活得坦然,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和洒脱呢!

红包情结

文/李瑞华

春节闲赋在家,也曾参与到孩子们的游戏里,在微信、QQ群里发红包,抢红包。我倒没有多大的兴趣,孩子们却乐此不疲。平常走在大街上看见一毛钱也懒得拾起,在微信群里即便是抢到一分钱也如获至宝,那叫一个兴奋。

其实,在我的印象里,红包一直叫压岁钱,是过春节时长辈给孩子用红纸包裹的钱物。到现在已泛指为包着钱的红纸包,用于馈赠礼金、送礼等,是实实在在的“地面”活动。而利用手机在微信QQ上发红包抢红包,是“空中”的,用食指一点就开拆的红包。

红包之所以“红”,我想,一是“红”在“利”上,有利可图,小虽小,可有人就看上;二是“红”在赌上。现在有好多红包微信群,专营红包,从1元到上百元不等;三是“红”在“手气”上,红包一来,众人哄抢,抢到大的感叹,抢到小的叹气,没抢到的叹惜;四是“红”在“情”上。干得好发红包打赏,做错了发红包道歉,生日发红包、节日发红包……老少皆“红”,群群通“红”。

其实红包的好处亦不少,一则方便支付;二则愉悦人心;三则联络情感。这样看来,红包不是生活,生活中却不能没有红包,只是我们如何对待她的问题罢了。

抢红包费时间。记得第一次抢到红包,可以称之为意外。那天,我无聊间点开手机,微信群里一个红扑扑的小方块,跃然跳进我睡眼惺忪的双眸,我随意地轻轻一点,立刻一枚金色的硬币缓慢地旋转,转了两圈,显示出一个明丽的数字——5.25。我立刻大吃一惊,仿佛天上掉下一块大馅饼,正好不偏不倚地掉进我的口中,又仿佛捡了一个大漏,兴奋而快乐得像一只幸福的小鸟,欢欢喜喜地迷上了抢红包的游戏。自从抢到了那个从天而降的大红包后,手机就不曾离身,时时刻刻地关注着微信群的动静,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翻出手机来查看,生怕错过一个超级大包,等着等着,突然手机响了,点开一看,一个红彤彤的红包跃然眼底,激动地点开一看,只有区区0.01元,这也太少了,简直无语,暗暗鄙视发红包者的小气,就把手机搁在一边,随后手机就一直悄无声息,等到午夜十二点时,群里顿时热闹了,开始了一轮不见硝烟的抢红包大战,但此次大战有个规矩,不能只抢不发,凡是领到最佳手气的就得发下一个红包,几轮混战下来,我零星地抢到了0.03、0.01、0.1元等等,加起来还不到5毛钱,但却抢到了两次最佳手气,两次最佳手气分别是0.68、0.57元,加起来还不到两块钱,但发出去的红包必须包两块钱,这样算下来还赔了整整三块钱,赔了些钱就不服气,立志要把本给抢回来,就一直抢一直抢,抢到最后整整赔了五十多块钱,可谓损失惨重,加之已经抢到凌晨两点多,已经昏昏沉沉,只能怀着不甘的心情,退出了如火如荼的抢红包大战。

其次为了这不足几十块的红包,我们浪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这几日的时光白白浪费在几分几分的红包里,以此类推那些沉迷在打麻将、打牌、玩彩票的人身上,他们为了那些虚无缥缈的馅饼,损失了多少时间成本。如果把这些时间和精力都用在提高自身综合实力上,我想他们早就脱贫致富了。

其实说归说,也不能一棍子把这红包打死。最起码,这红包喜庆,红色是吉利和吉祥的象征。当我们把一颗祝福的心,放在一个小小的口袋里面,分发给自己的朋友亲人。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心意满满哒。

网络红包是互联网时代带给我们又一个奇异的款式。无论你是打开游戏的网页,还是任意公司的产品宣传,都会有红包吸引关注的眼球。春节晚会也因为微信红包的添入,增加了很多年轻的观众。佳节的祝福啊,生日的祝愿啊,结婚的贺礼啊,足不出户轻轻地点击一下手机的屏幕,千里之外的亲人朋友简单的不需要见面就可以全部笑纳。

感情一再疏远的原因,或许就是,我需要你的时候,而你恰好都不在。我们都已成家立业,身在异乡,和亲人同学都是聚少离多,其实也应该感谢网络时代进步的今天,虽然相隔万里,语音和视频仿佛近在咫尺。红包给予我们的无论从古代压岁钱的平平安安,到现代微信红包的情感传递,礼尚往来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络感情,加强沟通和交流的一种良好方式。

看大街小巷那些倩男靓女们,都忙忙碌碌的低着头,看自己的手机屏幕;在家里也都不言不语,看自己的朋友圈;原本面对面交到对方手里的红包,也不需要见面了。手机方便了,人与人的语言好像少了,心与心好像距离更远了。

可我想说因为距离我们不能经常见面实属不是我的初衷,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远方的亲人和很多年前相识的朋友。我们因为缘分相知,绝不会因为距离而相隔,我会寻找合适的机会和时间让我们看着彼此增添的白发,坐下来呡一杯清茶,好好叙叙旧,说说心里话。

面条情结

文/荣利

一直以来,我都不认为自己是个纯粹的陕西女子,总觉得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婉约的基因,那一定是江南女子才有的才情。也好像对秦人秦韵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抵触。你看那秦始皇陵里的兵马俑,汉阳陵里的汉俑,要么高大而不雅致,要么矮小而不修长,加之吼起来震耳欲聋的秦腔,大块吃肉、大碗吃饭的豪迈,使我往往对自己的秦人身份产生怀疑。更别说那些说话粗喉咙大嗓子、不修边幅,动辄穿着睡衣拖鞋,披头散发就敢出门的女人,简直看不得!总觉得,女人,做不了大家闺秀总也得是个小家碧玉吧?

虽然陕西的小吃很多,但对诸如羊肉泡馍、biángbiáng面、老鸹撒、葫芦头等小吃却是很少去独自品尝的,有时接待外地客人不得已才去吃一下,虽然也觉得味道不错,可总觉得那太顶饱,太实在!

于是,常常吃的就是炒菜米饭。一度迷恋上了西餐,可那牛排面包红酒之类最终不合胃口,又改为日本料理、韩式烧烤……吃来吃去,除了肠胃抗议外,那些洋餐确实没有让人依恋的地方。

就又怀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面食了:槐花麦饭、柿子饼、发糕馍、葱油锅盔、搅团、浆水鱼鱼……无论哪一个,都能牵动人的无限食欲!

那日和妹妹在骡马市闲逛,饿了,看到满街的小吃店却没有多大兴致。相视一笑,不约而同就想到了马路对面的柳巷面:只有它才让人有胃口去吃!

那就去吧,吉庆巷的柳巷面馆。

因为友人提过后,我陆续来过两次,每次来都是午饭前,人虽多,但还说得过去,今天正好饭点,排队开票的队伍站到了门外。

里面火爆得如集贸市场,每张桌子旁都站着等座的客人,服务员的叫喊声不绝于耳,中间的人行道上满是川流不息的人:端碗叫喊的服务员、拉着手推车运食材的员工、找座的食客,打扫卫生的、收拾碗筷的、专门添汤的,比集市还热闹!

那些拿着牌子等饭的客人,眼睛看着正在吃面的,那长长粗粗的面条,那五颜六色的配菜,那酱色的肉块,那红红的辣椒,那扑鼻的香味,无不冲击着人的食欲!而吃饭的人,手举长筷,搅动着面前的佳肴,吸溜吸溜嚼得津津有味、吃得热火朝天。吃完面,再喝几口面汤——原汤化原食嘛——一副酣畅淋漓的样子。而大多数时候是吃得急切,吃得匆忙,因为旁边站着等座的人——有人在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吃饭,多不自在呀!

论吃饭环境,没有体验过的人真是难以想象,这样的吃饭场面,拥挤、嘈杂,可是却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将面条生意能做得如此强大,不得不佩服这店主的本事了。不管客人再多,所有来吃饭的程序却不省略:桌子,是一定会擦干净的,筷子,是一定要消毒的,面汤,是一定要给你端到面前的,态度,永远是和气的。在这儿吃面,犹如在进行一曲大合唱,你自己就是那合唱曲里的一个音符或者一支旋律了。

尽管如此,吃过一次后,只要想到面条,就会再去加入到那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柳巷面队伍中去。

吃过几次柳巷面,我忽然发现,其实,自己骨子里就是个秦川女儿,对面食本身就有着天然的喜好,什么西餐洋饭,都是青春年少时虚荣附庸风雅,面食,才是到什么时候都忘不了的一种情结,如同记忆中家乡那条潺潺的小河,那座开满洋槐花的小山坡一样……

缘于村庄的情结

文/金练子

家乡的村庄永远是我头上的那片天,是让我灵魂可以停靠一生的港湾。

——题记

居住在故乡珲春朝鲜族村庄的那些日子,我常常会为一抹晚霞而走进山林,希望伸出的手臂能够绾住一些落日的光线,将一枚枚叶子串起,以心的形状,挂在林梢,来铭记又一个行将消失的日子,还有一些色彩,一些味道,一些人或事。

我喜欢太阳没近西林时的色彩,或殷红,或浅粉,或橘黄,或微紫,或绮丽,或淡雅,或浓烈,或模糊。它们弥散在村庄的上空,让我偎在一份恬静里,去咀嚼一种只属于村庄的温馨和浪漫。

行走在这样的色彩中,我不由地想起那些清纯如诗的岁月,想起林梢袅袅的炊烟,河边啃草的老牛,结伴归巢的鸟雀,泛着星光的童话,哼着夜曲的流萤、溢着稻香的蛙鸣,甚至一些非常微小的生命。它们单纯地生活在村庄的某个地方,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和谐地展示着黄昏的色彩,村庄也因了这些生命的存在而显得更加宁静而祥和。

其实,对于一座古老的朝鲜族村庄,不只是黄昏的颜色使它别具特色,每一个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间,村庄都会用一种独特的色彩展示生命的不同风采。春天的柳绿,夏日的荷红,秋天的霜翠,冬日的雪白,这些都是让村庄永葆活力的色彩,它们生长在村庄的故事里,渲染着村庄的喜怒哀乐,让村庄里的一切生命,都以一种既独立又和谐的方式,展现出奇异的风情。

村庄古老的风味,常常使得清溪小塘,红花翠柳,辘轳井台,旧宇新檐等,都成为写意的对象,用简单的图案勾勒出古朴的轮廓,在苍凉的画面上记录下村庄在某一个特定时候的情景。而一声隔墙扔过来的笑语,一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候,一张憨厚质朴的笑脸,一双浸润着真诚的眼睛,则又以一种最纯真的语言书写着村庄淳朴的性情,将一些厚重的情感,掺着泥土的香味,刻进村庄的生命。

村庄也常常将一些新鲜的生命,挂在高高的树枝上,如飘在空中的风筝,引领我伸长脖子不住地张望山外。那时,从山外传来的一些声音,不止一次地敲打着我的心房,燃起我一次次向往的火焰,于是,我决定离开这个用犁铧和锄头耕耘生活的村庄,试图在那鳞次栉比的楼群里找到一片精彩的天空。因此,那天,我把最后一行诗歌埋进田埂,吃完母亲早起做好的米粥,然后背起一家人的自豪和希望,依次踏过平原、山冈,直至消失在山的另一边。而离开村庄在外学习、工作后,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却终不如村庄的味道甜美,不如村庄的色彩纯洁,不如村庄的情感真诚,不如村庄的生命更富有质感。

也许缘于村庄情结,常让我不住地怀念村庄的夜晚。因此,当我今年春节用了一个假期的时间,在村庄里寻找失落的一些记忆时,我发现月亮是行走在村庄上空的灯笼,在暮色四合时,它悄悄地爬上树梢,为远行的人点亮一盏归来的灯,让白天里四处飞翔的心,找到一个温暖的归巢。而那些与忧郁有关的人或物,都会变成月光下美丽的影子,成为一段故事随着岁月溜走。

行走在朝鲜族村庄里,我会看见内心平静的岁月,那些升腾的火焰,被激情一丝丝助长;那些灵活的声音,一次次被深情、温柔的手抚摸着;那开了又阖,阖了又开的心门,在白天与黑夜之间徘徊,一次次流连。而这一切温馨的记忆,最后都以一种静默的方式,被村庄收拢成了一片叶子埋进泥土。以至多年以来,我漂泊的灵魂都一直无法走出一种乡土的情结,无法走出只有在村庄里才能体味到的淳朴、善良和温暖的意境。

原来,风是村庄温柔的手指,它捧着春天温湿的气息,抚摸过田野的肌肤,就会有嫩嫩的小草拱出青青的脑袋,有含羞的花苞探出绿色的枝头。

当风的温度暖开了漫山遍野的金达莱时,天边飞来一群蝴蝶,带了一些芬芳的诗行,穿行在花丛中。这时,风是花朵的侍者,携着香甜干净的词语,在蝴蝶的舞蹈里,让村庄沉醉。

俗话说春风如剪,那一溪杨柳,被春风修剪成一绺绺的青丝,风情万种,摇曳多姿。那些轻灵的燕子迫不及待地赶回村庄,让一阙阙青翠的歌吟,穿过千绦绿意,俏立在柳枝上,向天空唱响崭新的乐章。

风经过村庄的时候,会将孩子的梦想系在三月的风筝上,让它在蓝天的怀抱里尽情地飞翔。它还会把村妹子羞涩的心事放进一片云里,并簪一朵花儿插在发髻,让人想起纯朴俏丽的山茶花。那时,村庄背后的山坡上就会有许多情事,如酒一样醉了一些小伙子的心思。

风儿撩拨着村庄的情感,一切事物都借着风的温情生发出很多浪漫的情节,村庄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在风儿柔柔的抚慰中走向夏季。

风从春天的柔情妩媚中走来,揣一腔热烈的激情,引领着村庄扑入夏天火热的怀抱。

风是村庄天然的空调。太阳将热情倾洒在土地上,田野躁动的情感如炙热的火焰,耗尽身上仅有的一点水气,这时有风骤来,带一阵清凉的雨,硬把村庄清洗得碧绿透明,不染尘埃。彩虹总是适时地挂上天空,与风开始一次亲密的接触,使得村庄愈发风情卓越,清秀旖旎。

那时,风经常或热烈或平静地给村庄带来新鲜的气息,为一些浮躁的心灵送来清新的语言,让大地的身体更加丰满,让五月在镰刀和锄头去追赶一些稻谷和蔬菜的香味,用炽热的语言与简朴的日子和平凡的生活对话,让清凉的歌声在月亮与泉水窃窃私语里荡漾。

在夏天,那些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好想让自己变成一只鸟儿,从高楼的方格子里钻出来,飞向村庄高远的天空,让那些穿越田野的风来吹去他们的浮躁,吹去他们的疲惫。

风是夏天招摇的旗帜,让鸟的翅膀拍打的更加有力,让森林的情感更加茂密翠绿,让村庄的思想站在一个更高的位置;风又是一只没有翅膀的火鸟,用优美的弧线把梦想交给飞翔,猛烈地将村庄推向秋天。

风行秋天,让枫叶与草地在感受成熟的气息中,着上金黄的色彩,向广袤的天地虔诚地献上村庄斑斓的心意,让生命在这个最灿烂的季节充满热烈的情感,并用成熟的语言记载下村庄对生活的热爱。

风舞的叶子如一枚枚彩色的蝴蝶追赶着鸟的翅膀,飞离枝头,翻过黑色的屋顶,飘入农家小院,贴过凉绳上的花被单,落在雕花的木窗,于是有一双黑色的眼睛又一次跳跃出火焰,矜持的情怀再也按捺不住心潮的冲撞,终于在村庄叫响的唢呐声里,蒙着一方大红的盖头,飞向山外。

风吹落了一些生命的叶子,却让另一些生命在叶子跌落枝头的一刻具有了崭新的含义,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让所有的生命因了风的砥砺而更具诗的意蕴。

秋天收获了最后一滴汗水,风便开始为村庄做彻底的清理,它将那些趋于枯萎或死亡的生命埋进泥土,给大地一份厚重,还蓝天一片纯净,然后走入冬天的梦境。

风以摧枯拉朽的气势,将冬天交给一场雪,朝鲜族村庄便在雪野剔透的晶莹里归入宁静。

季节是风经的驿站,村庄总有一些痕迹让我们想起风。风走过冬天的村庄,将梨花插满枝头,为山郭披上银色的盛装,也将沧桑的岁月贴在父母斑白的双鬓。那时,门前的椿树上,常有鸣唱的鸟雀站在村头,陪伴着他们向着儿女归来的方向张望。

风把人们逼进屋子围着炉子取暖。老屋被父亲收拾得干干净净,生上煤火,也不用担心熏黑了墙壁。母亲就守在老屋里,守着父亲给她的温暖,直到父亲离世,她一辈子不愿离开故土。旅居韩国的大哥几次想把母亲接走,我也多次邀请母亲来延吉和我一起生活,都遭到母亲的婉言谢绝。母亲说不管哪里的冬天,都没有老屋的暖和,都比不上村庄的干净。

风让雪花舞作漫天的喜悦,洒向村庄的每一个角落,于是所有的事物都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在沉默中进入冷静的反思,让肉体和灵魂都经受严寒的洗礼和考验,最后在某个黎明突然醒来,发现村庄已经变了一个新的模样,一阵新的季风正从遥远的海面走来,带着村庄走入新的季节。

阳春三月,我的思绪缘于对故乡珲春朝鲜族村庄的情结,当新一轮春风从村庄走过,拥着清新和自由,在四季的更替中,延续一段人间的美好,叙写村庄的另一段真情,引领村庄不断走向物质和思想上的成熟和丰富。

日历情结

文/赵永生

办公桌上的日历日渐消瘦。2016年即将落幕,我感慨万千。

我有在日历上记日志的习惯,源于父亲的影响。父亲曾经是一位教师。常常在台历上记下自己的日志或计划。他在世的时候常说:好记性不如赖笔头,把自己每天的计划和工作记下来,有好处。得益于他的教诲,我一直坚持,并从中受益。父亲退休后,每年辞旧迎新的时刻,我总是给他买一本新的台历送去。

然而,2017年的台历,我再也送不到他的手中。父亲在2016年的暮春,走完他八十九岁的历程。

我把给父亲买的新台历放在我的案头。仿佛看到父亲慈祥地叮嘱,让我珍惜时光,提醒自己不要贻误工作。

我知道日历的每一天都具有生命感,有的人,因碌碌无为而浪费时光,有的人因勤奋努力得到丰厚的回报。

我知道日历是我人生发展过程中,五彩缤纷的历史画卷,每一天都是一幅真实的画面。它详尽地摄录了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惬意和欢喜;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无奈和伤感。它浓缩了我人生追求过程中的欣喜与不安,解析了我成功与失败的所在根源,再现了我人生的徘徊与勇敢,成与败,喜与忧,一切的一切都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自由的展现。

2017年元旦的钟声即将敲响。辞别2016年的日历,我心中固然有几许惆怅和伤感,但也有几许的充实和收获。这一年,终究没有虚度。

永别了,2016。真是岁月何其速,时光又匆匆。2017年的帆船即将起航,我将秉承以往的习惯,在2017年的日历上,书写出自己新的篇章!

我的文学情结

文/罗迦玮

人活到45岁也该算过了大半辈子了,细想自已的生活爱好,除了与朋友偶尔小聚,以酒为乐放松一下自已外,最大的爱好便是至今不忍丢下的业余写作了。

在写作中体味生活,探讨人生也着实让自已收益菲浅。我的第一篇能登“大雅之堂”的习作是一首叫《思念》的小诗,记录了刚上贵师大读书时在病中思念母亲的游子心情,以真挚的感情意外地获得校友的共鸣,在全校的写作比赛中被评为二等奖。接着自己还被冠以《校园》墙报的编辑,在业余时间负责编刊出刊工作。这对于学物理专业的我已是一种荣幸,也让在文学知识上才疏学浅的我惶恐不安。形势迫使我陆续看了一些名着和文学理论的基础知识,以免自已的无知招惹笑话。

一个在中学读书时代连作文都不知怎样写的人,上大学后居然成了校报的编辑,别人的不解也一度困惑了我。但冷静思考下来,还是思念母亲的拳拳真情激发了我的写作愿望。提到真情的不由流露,我就会想起在安龙二中读高二时教我们语文的卢云中老师。他在课堂上讲解白话文《窦娥冤》时完全进入了角色,在他忘我之时,我竟瞥见了他的裤门链都没有拉上。但他声情并茂,甚至是手舞足蹈、口沫四浅的讲解容不得我的思想开小差,我随着他的思绪领会了课文的主题,后按他的要求用现代汉语改写的《窦娥冤》居然获得了赏识,在班上由他当“范文”朗读。这可是从小读书以来害怕写作文的我首次在作文上得到的鼓励。或许是卢老师上课时不拘一切的真情演绎激发了我潜伏于心的文学爱好,我的写作情结也由此而生。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母校安龙二中,当上了一名物理老师。此时卢老师已经退休,但我的业余写作仍是热情高涨,利用兼任校团总支书记和班主任的时机办《校园》黑板报和《招堤小荷》油印报,带动了一帮爱好文学的师生。自已不仅在州报上发表了诗文,还把班上学生詹丹志的诗作推上了外省的刊物。一时间名声大噪,在当地只算二流学校的安龙二中也有了一个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现象。我亦有幸应邀参加县里的一些文化活动,结识了龙尚学、陈翰辉、张文林等当地文化名人前辈,相交了杨远康、罗华坤、贺登祥等文朋诗友,受他们的熏陶和影响,我的文学情结不再是单一的写作了,更多的是在与他们的交流中学习社会历史知识、做人做事的道理,也由此对人生有了更加积极的认识和正确的探讨。

至今回想起来,在安龙生活的最美好记忆,就是与他们的相知相识。常言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缘于对文化、文学和人生的热爱,大家在交往中自然形成了一个有暇就扎堆的“圈子”,即当时颇谓时髦的“文化沙龙”。逢周末或节假日就不约而同地聚在一起,没有现在手机的即时邀约,但一个来了另一个也就到了。大家在一起交流写作体会,摆谈安龙人文历史,畅叙人生理想和抱负,其乐融融,互为启迪,我的人生观念也由此逐步形成。当然大家相聚时也非正襟危座,薄酒一盅,淡茶一杯,甚至连半路捡来的笑话也是少不了的互享内容。记得龙尚学老师发起的成语接龙酒令就很有意思,让人在饮酒的同时就温习了成语。你一句“一心一意”,他一句“意气风发”,我一句“发扬光大”……煞是精彩,接不下的就该罚酒了。这比时下的“斗地主”更有一番文化的品味。

当年也正是我们这些人是《绿海》杂志的编辑,所办的《绿海》还是全省县级刊杂中最有影响的,连省外的作者都有投稿。我们常为此感到自豪,也觉得人生充实了许多。在我们的文学圈中,当时远康还在洒雨区中学任教,登祥在兴隆镇任职,华坤与我都同在安龙二中教书,几乎一到周末就聚在一起,或陋室小坐或招堤上漫步,一同交流各自的人生体验和心得,互评对方的文学作品和构思。只要圈中的人又有作品发表,自己就会暗暗努力争取迎头赶上。远康兄更是一个有心人,他把我们当年发表的作品都汇总在一起剪贴成册,至今还保存完好。人生路上,朋友间的这种激励和鞭策是最为宝贵的。如果时光可以回放的话,想必招堤荷畔的缕缕清香也记录着我们当年的激情和向往……

在我们的文学圈中,尚学、翰辉二老都是省内知名的史学专家,他俩潜心为安龙修志十年,对安龙的人文历史了如指掌,娓娓道来就串如珠玑,仿佛一幅安龙的历史画面就生动地展示在眼前。尚学老师搞过行政,对世态有入木三分的见解,不趋名利的选择铸就了他的史学成就。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传统知识分子的优秀形象——忧天不怨人,善言不投机,宽容不咎责。这些都是值得我推祟和学习的好品格。

文林老师是全县自学成才的楷模,成名之前走过了一段艰辛的人生。由于家庭出身的关系,安龙解放后他没能继续求学,为了生存,初中一毕业就当上了泥水工。但天性好学的他竟能在知识的海洋中忘掉现实的困顿和世俗的冷暖,一直坚持自学,最终取得函授的大专文凭。从乡村民办老师做起,直至落实政策后当上了省重点中学——安龙一中的骨干语文老师。他特殊的经历,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佩服。我有幸在文化馆的一次座谈会上与他认识,并一见如故成为忘年之交。那时他己是我父辈的年龄,他乐观豁达的心态缩小了我们间的距离。他常用自己的经历鼓励年轻人好学上进,也能包容年轻人的个性和不足,并予以循循的诱导。与他在一起时,他就鼓励我多看多想多写,并列举许多生活的事例,分析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文林老师除了和蔼可亲、乐观向上外,还有一颗难得的童心。他教会了我划拳,大家相聚时他要“走”上一转。然后趁着酒意说心里话,其中少不了勉励的言词,他的用苦良心可想而知。记得一天晚上与华坤散步北门坡到了他一中的住处,刚一进门电就停了。他老一句“贵客一到就开烛光酒会”的话把大家都逗来了兴趣,他点亮一棵蜡烛,搬来一张条凳,上面酒碗一摆,我们就一边品酒,一边畅谈人生了。

翰辉老师是尚学老师修志的老搭档,一生笃学厚道,为人真诚,讲求原则,做事低调,不屑与投机异已者为伍。从安龙到贵阳复又回到安龙工作,把毕生的心血都倾注在故乡的热土上。他严谨的治学作风一如他的做人,不阿谀奉承于人,却又真诚地善待身边的人和事。他看不惯生活中怪异的灯红酒绿,竟然请辞了县文化局局长的头衔。他常自诩要做安龙最后一个“士大夫”,不可因世俗的斑剥毁了一个文人应有的名节!他注重安龙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传承,退休后还奔波于贵阳安龙两地,为县政府当顾问,为安龙的文化旅游开发献言出策。想必“荷都安龙”永远牵系着他的故乡情结!他一篇篇情感真挚、历史文化底蕴厚重、言词精美的散文只要见诸报端,便成我等文学爱好者争相捧读的精神食粮。读翰辉老师的文章要一字一品,句句饱含着真情和人生的哲理,像品尝了一杯陈年老窖的醇香……让人在回味中久久不忘,在不忘中铭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而欣然认同。

远康兄告诉我,在我人生逆难之际,翰辉老师曾为我痛惜不堪,竟当着众人号啕大哭,为我点亮了祈祷的“七星灯”……此事已过去十九年了,但这盏“七星灯”闪烁的善良、真诚和人性的光辉仍照亮着我的心空!我永远也忘不了翰辉老师的教悔和关爱,在生活中做好人学好文,我相信这是翰辉老师的心愿,也是我继续努力的方向。

翰辉老师常说,安龙是一个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古城,从古至今该有文化的命脉,万万不可断在我们的手上。当年我们那个“文化沙龙”圈子的人除华坤改行从政于安龙外,其他的已陆续离开了安龙。在兴义的登祥己当上了州委常委、副州长,远康兄作为一公司的老总仍笔耕不断,己出版七本个人文学作品专集,当选为中国水利作协的副主席。我呢,则在回归社会历经了造林、挖煤、制药的打工经历后凑齐费用,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获全省第七届“新长征” 职工文艺创作二等奖后加入了省作协,去年又出版了第二本文学作品集,两首诗歌还上了国家级刊物《十月》杂志。虽然我在业余写作上也算小有了成果,但较之远康兄尚差一大截,更不敢与翰辉、尚学等老师比学问了。从他们的身上不仅是学其知识和学问,更值得学的是他们做人的真诚、人生的感悟和治学的严谨。

可以说,我的文学写作情结源自于真情的感染、真诚做人的教悔和人生的真实体验。在安龙生活和工作的那几年,我感谢命运的青睐,让我结识到了良师和益友。他们的教诲、鼓励和关爱,助我走过了岁月的风雨,也让我有了人生的取舍和写作的源泉。其实为人之道就是为文之道,人生就是一部书,用真情讴歌真善美和人性的光辉,人生就有了价值,文学就有了价值!况且写作的过程也是提炼生活、探索人生、不断学习进取的过程,我愿苦在其中也乐在其中。

身在当今讲求经济和物质享受的社会,我常在恐慌中怀念过去。想必一个人乃至社会总得需要文化和思想的支撑。但愿我们当年的“文学圈”是故乡热土的一种造化,也希望这种造化能够在故乡的热土上继往开来!

《红日》激发了我的当兵情结

文/林兴亮

1959年面世的吴强的长篇小说《红日》,以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以宏大的结构和澎湃的气势,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解放战争时期华东战场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我这辈子读的第一部小说是《水浒》,第二部便是《红日》。记得读这书的时间还是在1966年的冬天,那年我后脚跟患了严重冻疮,下地走路疼痛难忍,只好捧着《红日》躲在太阳底下读书。没想到,这一读,我被书中塑造的一系列血肉丰满的战斗英雄艺术形象深深吸引了,时至今日,回想起来还好笑,那时的我,心中居然萌发出想当战斗英雄的强烈愿望。

1969年我年满18岁了,冬季征兵一开始,我就瞒着父母去报名,结果呢,体检、政审都合格,眼看就有可能像《红日》里的战斗英雄一样,到战场上冲锋陷阵了,谁知,我母亲闻讯赶到当时的公社人武部大哭大闹,说,这兵怎么都要我家当的呀,我那个儿子还在当兵,这个又要去。是的,那年我二哥还在部队当兵,公社人武部考虑到这情况,把我淘汰了,气得我与母亲大吵一架后大哭了一场。

1970年我二哥退伍回家了,这年的征兵体检我又合格了。这下子,我母亲无话可说了,这年12月我终于如愿穿上了绿军装。

无巧不成书,我当兵的部队与《红日》里的部队同一军种,都是陆军野战军,而且,师部恰巧就在江苏涟水,更令我兴奋不已的是,我被分配在红六连六班,与我长期崇拜的《红日》中用步枪打下敌机的六班副班长战斗英雄王茂生同班名。

其实,当时我只想当兵,却对当兵的艰苦程度一无所知,上世纪70年代初,世界仍处在冷战时期,我们部队时刻准备打仗的氛围相当浓厚。“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宁可前进一步死,不可后退半步生”的口号天天挂在嘴边,军事训练的高强度,令常人难以想象。我为了把自己投手榴弹的水平从35米提高到47米,右手肿痛得吃饭拿不住筷子穿衣抬不起胳膊。为了提高射击水平,练瞄准一趴就是两三小时那是常有的事。

记得那还是刚分到连队的头个月,我们团奉命长途奔袭演练。在连续行走了5天的最后一天,我们肩负30多公斤的装备已冒雨行走了一个晚上,天亮后,我们正准备宿营,突然,师部命令我们团务必在3个小时内奔走50华里,占领某高地。团部命令我们红六连为全团的尖兵连,跑在最前面。要知道,走了一个晚上又没吃早饭,还背着沉重装备小跑前进,我记得当时我的腿已没知觉了,只知道机械地跟着往前跑。鼻子出血了、脸发白了,我们班的老兵见状来扶着我,想把我的枪拿过去背。说来也奇怪,那时我真的想起了《红日》中奋勇杀敌的解放军战士,我硬是不肯把枪给战友背,结果,那次我晕倒了。

当兵的事已过去几十年了,几年前,我到新华书店重新购买了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年重印的《红日》,珍重地藏入了我的书房,至今,我还会时不时去翻翻她,《红日》无形中早已成为我人生精神的一个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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