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齐穿:兵哥不爱咱?一起离!》是一部令人沉浸的言情小说,由作家海澜风创作。故事主角陆锦华李韵之的命运纠缠着爱情、友情和冒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不可思议的世界。陆锦华看了一本小说,被那里面的极品虐得乳腺炎都发作了,一觉醒来却不小心穿书。穿书后没想到,李韵之和陆锦华这一对从上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就没分开的姐妹,居然穿成了妯娌!这对妯娌有点惨啊,丈夫从军五年未归,公公婆婆一家人把他们当奴隶使,...
《闺蜜齐穿:兵哥不爱咱?一起离!》是一部令人沉浸的言情小说,由作家海澜风创作。故事主角陆锦华李韵之的命运纠缠着爱情、友情和冒险,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不可思议的世界。陆锦华看了一本小说,被那里面的极品虐得乳腺炎都发作了,一觉醒来却不小心穿书。穿书后没想到,李韵之和陆锦华这一对从上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大学就没分开的姐妹,居然穿成了妯娌!这对妯娌有点惨啊,丈夫从军五年未归,公公婆婆一家人把他们当奴隶使,连孩子生病了都没钱看病!看着即将烧成傻子的孩子,陆锦华愤怒至极!没钱...。
《闺蜜齐穿:兵哥不爱咱?一起离!》 第1章 免费试读“死了没?死了就直接带出去埋了算了,不然在家里待着多晦气啊。”
“大概是死了吧,发烧成那样,就算不死。也烧成傻子了。找个地方埋了吧。”
“娘,这可是老四家唯一的骨肉啊。还有,三嫂的孩子也病了,您能拿点钱出来看病吗?三嫂也病了,到现在都没起来,再这样下去,您真的不怕老三老四家绝后了?”
陆锦华粗略的有意识,便听到一阵阵吵吵嚷嚷的声音。
她只记得自己隐隐约约看了一本年代文,文章里面,这婆婆一家不是个东西。连自己的孙子,都能眼睁睁的看着病死。
陆锦华几乎是含恨睡着的,只觉得乳腺堵得慌。
再醒来,便已经穿越进这本书里了。而且还穿越成了这死老太婆家里的炮灰儿媳妇。
据说这本书里,老三老四家的孩子最后烧成傻子了,男主回来后带着傻儿子回部队又给孩子找了个后妈,这娃生生被后妈虐待致死。
说起来,老三老四家的一对兄妹,病成这样,还不都怪这婆婆让这两兄妹跑出去打猪草,下了好大的雨,最后还掉进河里差点淹死。
陆锦华也是因为跳进河里去救孩子,她身体本来就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躺下后便神不知鬼不觉的离世了。
这才让她的魂魄,无意间闯入书里面,占据了这身体!
原主的死,这老太婆不仅丝毫没有愧疚感,居然还想着怕这两孩子变成傻子拖累自己,准备直接找个乱葬岗,把这两个四五岁的孩子丢了。
陆锦华只觉得自己小脾气一上来,恨不得直接起来,一巴掌抽在她脸上。
这天底下这么多当奶奶的,头一回见到这样的!
陆锦华愤怒的睁开眼睛,脑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
她看着眼前的四弟妹眼底的愤怒,那种愤怒好像不是原主该有的。
“娘,如果你再不给钱,这两孩子如果烧出什么好歹来。等他爹回来,我到时候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他爸爸们,这两个孩子到底怎么染病的!”
李昀之愤怒的看着自家婆婆,眼睛里都是愤怒,看那模样,几乎跟她一样的,想两巴掌直接扇死这老太婆。
“没钱,狗东西,你还敢教训老娘,老娘告诉你,那是我儿子,听谁的还不一定呢。狗东西!要治病,自己想办法去。你再说一句,老娘今天打死你个贱蹄子。对婆母不敬,你小心遭雷劈!”
周翠花这老太婆双手叉腰,典型的茶壶型泼妇,“贱蹄子,老娘告诉你,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打我啊!”
“我都不知道啊,这两孩子到底是不是你亲孙子的。我甚至怀疑,儿子都不是你亲生的!”
李韵之愤怒的看着这老太婆,大概也知道,自己再这样拖下去,两个孩子恐怕真的没救了。
但凡有一点办法,她断然是不会求这老太婆的!
“贱蹄子,再说一句,老娘撕烂你的嘴!”
周翠花愤怒的叉腰,大概是说出了自己的心里的想法。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孩子她爹每个月最起码给你寄15块钱来吧。两个儿子每个月就是三十块钱。这种农村,每个月能用上两块钱就已经是属于大手大脚的花费了。你告诉我没钱,谁信?”
陆锦华起身,一边试探性的摸着俩孩子的额头。那滚烫的额头,瞬间让她愤怒不止。
娘的,迟早有一天被这些小说气死!
孩子发烧成这样了,哪怕她不是孩子亲妈,尽管她之前是个三十多岁的大龄剩女,那也是真受不了。
周翠花显然没想到,儿子每个月寄十五块钱,每个月家里就有固定的三十多块钱收入的事,明明瞒得紧紧的,可这笨女人是怎么知道的?
这两女人不就是家里的两头驴,平时干活从来不说话的,如今倒好,好像一觉醒来全变了。
这周身的威压,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周翠花差点就露馅了,她拼命的扯着嗓子喊道,“没有没有就是没有!”
“一毛钱都没有?”
陆锦华用打量的眼神看着对方,眼底目光灼灼,甚至是有种审犯人的压迫感。
“对!一……一毛钱没有,别问我要,要就是没有!”
“这两兔崽子,身体这么弱可真是没出息,死了就直接拖出去埋了就行了。家里哪有这闲钱,给他们看病。”
周翠花嘟囔着,被这两娘们今日逼得心里有些发虚。转身便离开了……
“没有,那行吧,你可要记住,你一分钱都没有!”
陆锦华倒是也没有过分为难她,只是抱着孩子说道,“四弟妹,走,先把孩子送到卫生所去吧。”
“行,孩子最重要。这老太婆,待会儿,再来跟她算账。”
李韵之说着,便准备抱起孩子冲出去。再这样烧下去,孩子就真的没救了。
原书中有提到,孩子病了三天三夜,最后还是孩子娘上山挖草药,别人看孩子可怜告诉孩子娘一些偏方,勉强把孩子救回来,可救回来后,孩子就已经是傻子了。
陆锦华看着李韵之的动作,忽然之间发现,各方面神韵真的很像和她一起同居的闺蜜啊。
她穿书前,跟闺蜜是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一所学校,以及同班,乃至于小学的时候甚至是同桌。
所以,从小性格很合得来,从小就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后来他们甚至在同一个地方找了工作,还一起选择了大龄单身,日子本来过得挺潇洒的。
“天王盖地虎……”
陆锦华脆生生的说了一句。
很快,对面便传来一句,“宝塔镇河妖。”
李锦华抬眸嘿嘿一笑,笑的跟二傻子一样,简直卧草了,两闺蜜居然连书都穿成了妯娌。
嗤嗤……
因为事态紧迫,陆锦华和李韵之没来得及来一个他乡遇故知的拥抱,只见陆锦华默契的说道:“你先带两个孩子去卫生诊所,有原主记忆的吧?我待会儿马上来哈。”
李韵之居然什么都没问,好像这么多年的默契就是这样,她似乎已经知道陆锦华想要干什么了。
她点头,把两个孩子全部装进一个大背篓里面,然后便背着出门了。
陆锦华看着破旧的房间,这两妯娌睡的地方,就是猪棚和牛棚改造过的房间,随时随地都能闻到一些难闻至极的味道。
周翠花对于这两儿媳和两个孩子,基本上就是家里的牲口。
陆锦华眼底闪烁着愤怒,都穿书了,自然是要把这口气出了。
毕竟,她可是第一个看书把自己气死了,才穿书的。简直是史无前例啊!
既然都穿书了,她自然是要让周翠花付出沉重的代价。
每天拿着孩子爹的钱去干一些和孩子毫无关系的事,当真以为孩子他妈是纸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