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一素纸,一笔,一茶,一沙发。 一电脑,一茶,一转椅。我的夜生活。题记 与晨曦相比,我更喜欢黄昏后。早晨是一日的开始,心情上,有一日的负担和算计。那时,我必须束起头发,做早餐,开始工作。黄昏便不同,它是温柔夜的前奏,是释放,舒畅。我喜欢...
一书,一素纸,一笔,一茶,一沙发。
一电脑,一茶,一转椅。我的夜生活。——题记
与晨曦相比,我更喜欢黄昏后。早晨是一日的开始,心情上,有一日的负担和算计。那时,我必须束起头发,做早餐,开始工作。黄昏便不同,它是温柔夜的前奏,是释放,舒畅。我喜欢这夜,确切的来说,应该是8点半到十一点之间。那时,女儿已睡着,便无人扰。又因白日众多事物,故很少晚睡。
家里就一台电脑,更多的时候让先生占去。为之,晚上的生活便被分成了两种。
一书,一素纸,一笔,一茶,一沙发。我的夜生活。
一台电脑,一茶,一转椅。我的夜生活。
《电脑》
上网,甚少聊天,更多的是品读他人文字。或,一笔一画码自已的。手指敲打键盘,任发丝柔柔的披下。QQ里一直存有几首喜欢的轻音乐,点开,聆听。笔下的文字,有好多都是听着这几首轻音乐诞生的。最爱的还是和<琵琶语〉。音乐和文字,视为挚爱,文字记叙流年,音乐刻画浮生。相比如,有歌词的音乐,依然觉得轻音乐能给人更多想象的空间。而这正是写手必须的,所以每每都到这几首音乐就觉得特别有灵感,促使我写下更多有关于爱的文字。
《茶》
茶,已无可救药的爱上。年青时,是谈不上爱的,可以说是厌恶。只因它太苦,那时的我,酸酸甜甜的酸奶是我的最爱。然而,此一年非彼一年。随着年龄的渐长,我发现人真是会变的。只因现在,尽爱上了那种苦。茶的清香固然有,然而还是最爱当其缓缓入口,伴随着味蕾神经,那淡淡的苦。像极了,此时的生活,苦乐交织的。想必,每个人的处境都尚且如此吧,苦乐参半。乐,分享,记起。苦,慢品,咽下。
茶,向来都喝的较清淡,放少许。不像一些人偏爱浓茶。只因茶,是带提神,醒脑的。太浓了,只会让我久久不会睡去。睡眠素量不好,一天便没精神。且事物繁多,不管怎样,早睡早起,养成好习惯,有条有理,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也是自已感觉最好的。所以,茶,且淡点好。
《书》
很少刻意的去跟先生抢电脑,因为没有网络的日子,依然可以过得悠然自得,只因有书陪。
喜欢买书,更喜欢看书。出去逛街都会带上几本回,或直接在网上订送货上门。电脑后面一书架已被我放满,还乐此不疲。疲,真的谈不上,看书对每一个爱书之人更多的是享受。最近热忠于“三毛”笔下的文字。一切皆都是讲在撒哈拉沙漠她和荷西之间的故事。“三毛”据说,她之所以给自已起名为“三毛”。只因她觉得自已的文字卖不了三毛钱,然而我觉得她是世上少有的真实的女子,她笔下的文字都很贴近现实的生活。她讲的夫妻生活,也正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平平淡淡,瞌瞌碰碰。她写的很真,活的很真,所以我想这也正是好多人喜欢她的原因。文字,不一定是为了卖个好价钱,因为更多的人是为了生活所写,为了更好的生活。
《笔》《素纸》
思路来了,便找来一张素纸画上一笔。笔,是普通的圆珠笔,在素白的纸上画下。我的字,实在不及先生的一半好。他的字,清秀,刚硬,有力,形体也美。我的,算是能认得。忆起往事,先生每每也拿此来逗我,是不是因为他的字,打动了我?我附以淡淡一笑。不得不承认,那日,也正因他跟远在南方的我去了封信,才顿生好感的。正如,不见其人,见字如面。
《沙发》《转椅》
一张舒适的沙发是少不了的。把上面放几张绣花抱枕,软,轻靠。转椅,是电脑跟前的。后面放了个毛毛熊,早已过了喜欢布娃娃的年龄。只觉靠来舒服,便至于此了。
夜,独享那份安然。
窗外的明月依然高高挂在空中,繁星点点。在这样的夜色陪伴下心情也变得极其柔顺。此时,已到夜的深处,就让此刻的我为今天完美的画上一句号吧。